律政实务观察|你知道多少?,房地产破产重整模式( 二 )


该项目采用该模式的关键原因 , 在于核心资产为净地 , 开发商容易确定其市场价格 , 可以根据其自己的产品线开发运营 。
次要 , 该项目债权清偿比例高达100% , 具备债权人一次性退出的机会 , 原股东肯完全放手 。
该模式优点突出:1、强主体操盘资金方压力较小 , 由于和大型开发商合作后续项目流动性风险相对可控 。 2、管理人一次性完成任务、债权清偿的确定性高 。 如果资产和债务情况允许 , 交易价格容易确定 , 该模式肯定是更优选择 。
如果其他项目要选择该模式进行重整 , 也有其弊端:债权清偿比例可能会降低 , 因为重整投资人承担了所有风险自然需要较高安全垫 , 该项目之所以会100%清偿 , 当地主管部门为了解决问题 , 给予配合和支持 , 得以解决土地中的一些遗留问题 , 使得土地价价值能够足够偿付 。
下面附上“承债式”重整的核心交易架构图 , 供读者参考 。
律政实务观察|你知道多少?,房地产破产重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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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承债式重整交易结构图
我们也曾经在类似的破产重整中有些项目采取左手收购债权 , 右手通过管理人偿付债务的模式 , 因为收购了关键债权对重整的后续方向具有较高的掌控力 , 也有可能会有较高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