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食品|冷链食品追溯码成超市防控“标配”,扫码追溯成监管趋势( 三 )


实际上 , 加大冷链排查力度已是国家层面的重点防控手段之一 。 10月至11月 ,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 , 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生产、运输、贮存及销售等过程中对冷链食品的消毒作出指导 , 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 , 一律不能上市销售 。
除国家层面外 , 为保障冷链食品安全 , 强化疫情防控 , 自6月起 , 各地就已围绕冷链管理出台多项措施 。 以北京为例 , 6月30日 , 北京疾控中心发布《进口冷链食品防疫指引》 , 对进口冷链食品的源头管控、货物仓储运输环节防控、强化市场销售环节管控、加强冷链食品及存储运输环节的预防性消毒、核酸检测阳性产品的处置措施作出明确规定 。
8月至9月 , 北京市商务局先后下发《关于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下加强食品冷链物流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进口企业提高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风险意识的通知》 , 进一步细化食品冷链物流关键环节作业人员、货物、运输车辆、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规范化操作 , 要求相关企业主动规避从疫情严重地区进口冷链食品 , 做好进口食品各项替代方案 。
此外 , 河北、山东、四川、陕西、上海等地也对进口冷链生产、加工环节作出规范要求 。 目前 , 各地在加紧对冷链食品的全链排查 。 11月14日 , 福建发布紧急通知 , 查清查细查实辖区内涉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及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底数 , 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查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 并按照国务院、省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索取消毒证明 , 否则一律不准上市 。
新京报采访人员 王思炀 摄影 王思炀
【冷链食品|冷链食品追溯码成超市防控“标配”,扫码追溯成监管趋势】编辑 李严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