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宋太祖玄孙,被算命先生误了性命( 二 )


这3位大臣分别是:御史中丞(类似于监察院院长)邓绾、同知谏院(类似于监察院副院长)范百禄 , 以及《梦溪笔谈》的作者沈括 。 当时 , 沈括官居知制诰 , 是皇帝智囊团重要成员 。 不过 , 他很快出使辽国 , 审案官空缺由监察御史徐禧递补 。
接手此案后 , 3人先将李逢骂朝廷的事情放一边 , 主要审理赵世居谋反一事 。 他们搜了赵世居的家 , 检查了赵世居的通信往来 , 调阅了可能与此案有关的物证 , 还提审了与赵世居交往密切的许多人 。 最后得出几个结论:第一 , 赵世居与苏东坡、苏辙、王巩、驸马王诜、范仲淹的表弟滕甫均有来往 , 但都没涉及“谋反”;第二 , 赵世居有个朋友叫李士宁 , 是个算命先生 , 曾送给他一把雕刻龙纹的宝刀 , 暗示他会以太祖子孙的身份承继大统;第三 , 李士宁是王安石的好友 , 王安石当宰相时 , 李士宁是相府常客 。
3位大臣都认可这几个结论 , 他们的判决意见却大不相同 。 御史中丞邓绾建议将涉案之人全部逮捕 , 同知谏院范百禄只建议逮捕王安石 , 监察御史徐禧则主张严惩赵世居、李士宁、李逢 , 不再牵连王安石、苏东坡、王巩、滕甫等人 。 徐禧甚至还跟范百禄大吵一架 , 然后上奏宋神宗:“百禄之意 , 以为士宁尝在王安石门下 , 擅增损案牍 , 必欲锻炼附致妖言死罪……夫挟大臣故旧 , 以枉陛下之法 , 与借人死命以赠己相疑者相去几何?”(《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4)意思是 , 仅仅因为李士宁是王安石的门客 , 范百禄就要借此打击王安石 , 擅自涂改案卷 , 非要严刑诱供 , 试图致王安石于死地 , 这是典型的徇私枉法 , 与借刀杀人有何区别?
平心而论 , 3位问案官当中 , 徐禧是最公平的 , 邓绾和范百禄都有借刀杀人的意图 。 范百禄是三朝元老范镇的侄子 , 范镇激烈地反对变法 , 受到王安石的冷遇 , 所以范百禄要报复王安石 。 同时 , 范镇还是苏东坡的亲家 , 所以范百禄只想打击王安石 , 不想让苏东坡受牵连 。 邓绾与范百禄不同 , 他是宰相吕惠卿的亲信 , 而吕惠卿是王安石的接班人 , 吕推行变法 , 打击保守派 , 但又不想让已经被罢相的王安石东山再起 , 所以邓绾要将变法派王安石和保守派苏东坡等人一网打尽 。
问案大臣立场不同 , 意见各异 , 只能交给宋神宗来裁决 。 宋神宗什么立场呢?首先他信任王安石 , 不认为王安石会谋反;其次 , 他还想重新起用王安石 , 代替吕惠卿 , 因为吕惠卿的威望和人品都与王安石差得太远;最后 , 宋神宗对赵世居、李士宁、李逢等人结党谋反半信半疑 , 但又不能容忍宗室子弟觊觎皇位 , 他要杀鸡给猴看——通过一场见血的判决来震慑所有宗室 , 以此稳固自己的宝座 。
深思熟虑之后 , 宋神宗下旨判案:赵世居赐死 , 李逢凌迟 , 李士宁从宽处以杖刑 。 赵世居的子孙名字被从宗室名册里删去 , 交给开封府长期幽禁 , 赵世居的妻子、女儿、儿媳、孙女被押往皇家寺庙出家为尼 。 李逢的妻子已经离异 , 出家为尼 , 儿女成为官家奴婢 。 掌管宗室子弟事务的两个长官也受到处罚 , 大宗正丞降级留用 , 前任大宗正丞罚铜十斤 。 另外还有宋太祖的孙子赵从贲 , 因为是宋太祖那一支的族长 , 平日对赵世居看管不严 , 官位和爵位各降一级 。
苏东坡、苏辙、王巩、滕甫等人与赵世居都有交往 , 但没参与他的“谋反” , 所以从轻处罚 。 其中王巩降两级留用 , 滕甫暂时停职 , 王诜罚铜三十斤 。 苏东坡兄弟在外地做官 , 与赵世居来往较少 , 免予处罚 。
这番判决绝对是宋神宗考虑再三做出的最“合理”结果 。 李士宁身为江湖术士 , 赠送宗室雕龙宝刀 , 还暗示赵世居会当皇帝 , 为何却被轻判?因为李士宁是王安石的故交 , 如果判李士宁死刑 , 反对变法的群臣就可能一哄而起 , 借机弹劾王安石 , 那是宋神宗不想看到的结局 。 王巩、滕甫、王诜等人并未参与“谋反” , 为何受到惩处呢?因为他们一贯反对变法 , 宋神宗要打击反对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