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率|征收率优惠2%部分的增值税需要并入营业外收入缴企业所得税吗?举例告诉你

近日 , 有纳税人咨询:“按照支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 , 除湖北省外 ,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那么 , 优惠2%部分的增值税需要并入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对此 ,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给出权威解答 。
【征收率|征收率优惠2%部分的增值税需要并入营业外收入缴企业所得税吗?举例告诉你】解答称 , 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 。 由于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是按1%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收入 , 并按1%计算增值税额的 , 增值税给予2%的减免税实际上已经包含在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中 。 因此 , 对增值税给予2%的减免税 , 不应重复作为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举例说明
以2020年二季度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的情况为例 , 其不含税的销售收入为99.01万元(=100/(1+1%)) , 应纳增值税额为0.99万元(=99.01×1%) 。 从企业所得税看 , 企业收到100万元(含税) , 应纳增值税额0.99万元(按1%征收率计算) , 企业所得税应申报收入为99.01万元 , 相当于增值税2%减征部分1.98万元已经包含在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中 。 因此 , 2%减征部分不应重复作为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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