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致6伤女司机被拘:患精神分裂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内蒙古晨报 11月20日消息 , 当日 , 晨报采访人员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安分局了解到 , 呼和浩特市女司机刘某某驾车冲撞行人致6人受伤后逃逸案 , 经过内蒙古精神鉴定中心鉴定 , 出具了刘某某的精神疾病及责任能力鉴定结果 , 刘某某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 , 但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呼和浩特致6伤女司机被拘:患精神分裂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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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0日 , 女司机刘某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 , 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盛世东元小区东巷路口冲撞行人 , 造成6人受伤后逃逸 , 其中1人伤势较重 , 事件发生后刘某某逃逸 。 内蒙古精神鉴定中心鉴定组集体讨论认为 ,被鉴定人此次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 并发生连续碰撞是在极短时间内的连续行为 , 即便并未罹患精神障碍的大多数人 , 发生驾车撞人的交通事故后 , 在应激状态下的行为也会失常 , 显然这种失常行为构成的侵害结果不应当免责 。 何况在连续碰撞后被鉴定人知道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 , 其对自己的作案时全部行为的性质及其造成的所有后果能够辩识 , 因此仅从精神医学的角度看 , 被鉴定人在整个事故当中辩识能力并未受损 。
【呼和浩特致6伤女司机被拘:患精神分裂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玉泉区公安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 , 嫌疑人刘某某于11月18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 已被送往呼和浩特第一看守所羁押 , 即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涉案车辆还在扣押当中 , 相关受害人的赔偿问题 , 只能等检察机关起诉后 , 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