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慧玲|“狱中情圣”再现,单亲妈妈被骗惨( 三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1月作出的刑事裁定书显示 , 唐山监狱认为 , 罗荣兵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 , 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 , 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学习 , 同时积极参加劳动 , 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曾记功5次 , 表扬1次 , 确有悔改表现 。 后唐山中院经审理查明 , 唐山监狱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属实 , 并依法对其作出减去1年5个月有期徒刑的裁定 。
周慧玲|“狱中情圣”再现,单亲妈妈被骗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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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对手机进狱的处罚规定
澎湃新闻注意到 , 依据《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对“手机进狱”做出了非常明确的处罚规定 , 包括:
1.携带手机进狱 , 领导一律免职、警察一律撤职、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外协人员一律最低罚款3万元;2.为罪犯传递手机的 , 警察一律开除、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外协人员一律最低罚款5万元并禁止再次入狱;3.监狱大门、会见室等值班警察检查不严 , 致使手机流入狱内的 , 一律给予记过以上直至撤职处分;4.罪犯私藏、使用手机 , 一律给予紧闭处罚 , 两年内不得提请减刑和假释;5.违反以上规定 , 纪委、政治处一律必须三日内落实处罚 , 并报省监狱管理局备案 , 否则一律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
2020年11月4日 , 周慧玲再次到唐山监狱讨说法 , 接待她的办公室主任刘凯称 , 监狱方面已尽力了 , 并表示可以依据省里的政策 , 对长期上访的困难人员给予3至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 时长16分钟的谈话录音显示 , 刘凯不止一次重复监狱方面已尽力 , “你有啥证据证明我看到他用(手机)了 , 跟我这抬扛有什么用呢?”
【采访人员】卫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