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纠正滥建“文化地标”(来信综述)( 二 )


采访人员梳理近年来与“文化地标”有关的新闻发现 , 各地通报了多起类似违规建设项目 , 但整改措施大多比较笼统 , 局限于追究责任、深刻检查等 。 投入巨资违规建设的“文化地标”应该如何整改?对此 , 李修科表示 , 这类工程项目往往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 建成后的处置难度较大 。 如果一刀切拆除 , 又可能会造成更多浪费 。 建议有关部门一事一议 , 根据具体工程特点进行整改 , 还没有完成主体结构的 , 应当停建并依法拆除;对于已经建成的 , 建议综合考虑经济效应、社会效果 , 能改则改、应改尽改 , 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
浙江台州读者江德斌表示 , 要遵循慎重决策、节约资源、兼顾社会影响等原则 , 认真参考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 协商制定合适的整改方案 , “如果需要拆除或者搬迁 , 应妥善选择安置地点 , 一些能重复使用的建筑材料也要注意回收 , 尽量减少浪费 。 ”
“除了整改 , 对于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也要进行问责 。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田蕴祥表示 。
尊重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 , 提高项目建设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相比于事后整改 , 加强事前、事中的决策执行监督管理成本更低 , 效果也更好 。 ”闫帅建议加强制度建设 , 提高项目建设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 首先要健全完善制度设计和制度约束 , 让相关规范更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其次要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 积极听取专家、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此外 , 监管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加强监督管理 ,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 建立起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
今年4月 , 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 , 要求将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地标建筑、重点地段建筑明确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重点 , 建立健全设计方案比选论证和公开公示制度 , 对于不符合城市定位、规划、设计要求的 , 或专家意见分歧较大、公示争议较大的 , 不得批准建筑设计方案 , 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和沉淀才能形成 , 一味标新立异、盲目追求高大醒目的速成式‘文化地标’ , 是经不起时间的检验的 。 ”李修科认为 , 现在城市建设日新月异 , 建设新的“文化地标”必须尊重城市发展客观规律 , 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
“要增强建设项目决策的透明度 , 城市文化地标项目决策应作为重大公共决策进行论证 , 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评估 。 ” 山东读者何勇表示 , 这类项目的建设必须充分征求专家建议、听取市民意见 。
【坚决纠正滥建“文化地标”(来信综述)】“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过程中 , 要注重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 , 征询意见时要深入到群众中去 , 不能流于形式 , 相关部门要真心诚意接受公众的意见、建议甚至批评 。 ”田蕴祥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