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男子奉子闪婚 离婚后发现两女儿非亲生( 二 )


妻子|男子奉子闪婚 离婚后发现两女儿非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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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 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 , 法庭特意聘请泸县特殊教育学校的两名手语老师出庭作手语翻译人员 。 庭审中 , 法官尽量放慢庭审节奏 , 耐心地询问案情 , 并对双方当事人就离婚意愿及子女抚养、债务偿还等问题进行释法析理 。 同时 , 两名手语翻译人员全面、及时、准确地向当事人转述法官的言语 , 再将当事人的意思传递给法官 。
在手语翻译人员的助力下 , 法官和当事人克服了语言交流障碍 , 法官“聆听”清楚了当事人无声的诉求 , 当事人在无声的世界里“看”懂了法官的庭审语言 , 不到一个小时 , 案件得以成功调解 , 让这段婚姻画上了句号 。 双方当事人皆用手语向法官表示感谢 。
妻子|男子奉子闪婚 离婚后发现两女儿非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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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起离奇的强奸案 。
登记结婚后 , 妻子坚决不让丈夫碰自己的“处女身” 。 激情遭遇性冷 , 二人关系恶化 , 分居长达一年多时间 。
婚姻存续期间 , 丈夫酒后施暴 , 强迫妻子“尽了义务” 。 次日 , 不堪凌辱的妻子逃离魔爪 , 随即报警 , 丈夫被警方刑拘 。
妻子|男子奉子闪婚 离婚后发现两女儿非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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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酒后施暴强迫妻子“尽义务”
2006年10月 , 被告人孙建军(化名)经人介绍与被害人金某某(化名)相识 , 2008年9月 , 因女方父亲为获得动拆迁利益 , 被害人在其父亲的逼迫之下与被告人孙建军结婚 , 在领取结婚证书的当晚 , 被告人孙建军提出要与被害人金某某发生性关系 , 遭到金某某的拒绝 。 之后 , 双方从未共同生活 , 财产也各归自己所有 。
妻子|男子奉子闪婚 离婚后发现两女儿非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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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被害人金某某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 同年5月18日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程度 , 驳回金某某要求与被告人孙建军离婚之诉 , 双方均未上诉(被害人原拟过6个月再起诉离婚) 。
2010年6月14日13时许 , 被告人孙建军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77号上海京瓷电子有限公司被害人金某某工作单位门口 , 强行将金某某拉上出租车 , 带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孙建军的暂住处 , 趁着酒劲 , 采用言语威胁、殴打等手段 , 强行与被害人金某某发生性关系 。
两口子的事警察凭什么抓我?
2010年6月15日凌晨 , 公安机关接群众报警后至现场将被害人金某某解救 , 同时将被告人孙建军抓获 。
民警在抓获被告人的时候 , 孙建军的表情十分惊讶 , 他问民警:是不是抓错人了?他根本没有做啥!当他听说是妻子报的案时 , 他很不以为然 , 认为这是夫妻之间的事 , 两口子的事 , 警察管得着吗?
2010年6月21日 , 被害人金某某再次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人孙建军离婚 。 同年7月28日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准予金某某与被告孙建军离婚的判决 。
妻子|男子奉子闪婚 离婚后发现两女儿非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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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了强奸罪 。 强奸 , 是指违背妇女意志 ,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
在婚姻存续期间 , 丈夫强迫妻子“尽义务” , 到底是不是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