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一对夫妻借款6万余元,法院却判决归还25万!原因竟是…( 二 )


关于案涉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岱山法院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现有证据,可以认定本案中的6笔借款发生于被告在岱山做生意期间。原告在电话中向被告潘某催讨借款时,潘某也未明确表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案涉6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具有高度可能性,故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借款利息问题,原告表示放弃借条上的利息,按照年利率15.4%计付。
近日,岱山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林某、潘某偿还给原告借款本金6万余元及利息19万余元,并支付自2020年8月1日起至借款清偿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
被告不服,已向舟山中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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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岱山法院
编辑:胡菲菲
【来源:杭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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