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集中采购三批药 平均降价一半多( 二 )


增强保障水平 。 集采带动同病种药品价格全面下降 , 为各地探索门诊统筹、提高慢病重病报销比例腾挪出空间 , 有力支撑了创新药医保准入谈判工作 , 间接扩大用药保障范围 , 有力提高了保障水平 。
创新采购机制
挤出药价水分
这些成效归功于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重大创新 。
带量采购 , 招采合一 。 我国主要医药企业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高达40% 。 在过去“量价脱钩、招采分离”采购方式下 , 低价中标药品由于没有所谓销售费用空间而导致“降价死” 。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核心就是以合同形式承诺在采购周期内完成约定采购量 , 通过以量换价、确保使用 , 明确药企市场预期 , 使其不必再为药品进医院而做各种营销工作 , 降低销售费用 , 真正挤掉药价虚高空间 。
政府组织 , 联盟采购 。 创造性地建立“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 , 设立政府和联采办双层架构 , 形成政策制定和具体操盘既紧密联系又相互独立的运行体系 。 各省在试点和扩围实施中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政策执行体系 。
自主报价 , 公平竞争 。 通过制定规则、强化保障 , 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参与、自主报价、公平竞争” , 引导企业以成本和质量为基础开展公平竞争 , 持续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 同时 , 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纳入遴选范围 , 使得质量和疗效类似的药品“同台竞争” , 避免了招标竞价过程中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
政策联动 , 形成合力 。 统筹安排采购、使用、医保支付、货款结算等相关改革举措 , 医保部门采取三大配套措施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医保基金按不低于约定采购量的30%预付货款 , 鼓励直接向企业支付 , 促进医疗机构及时结清货款;建立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激励机制 , 对因价格下降和合理使用中选药品后节约的医保费用 , 按不高于50%的比例直接留用给医疗机构;基于中选价制定通用名药品医保支付标准 , 从而鼓励患者使用价格较低的中选产品 。 同时 , 相关部门密切协作 , 如卫生健康部门在中选药品优先进公立医院、培训医务人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药监部门积极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 加强中选药品监督检查 , 严格防范质量问题;工信、商务等部门在保障产能和配送方面提供了大力支持 。
北大药学院教授史录文认为 , 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解决了原来集中采购没法带量、及时回款的问题 , 配套政策到位 , 以集采为突破口 , 实现“三医”联动 , 保障药品质量、及时供应 。 对患者来说 , 药费减少 , 用药质量得到提高 。 随着一致性评价不断扩容 , 将促进企业不断整合 , 企业有更多精力专注研发 , 将整体提升医药工业创新能力、发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