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客户端|共享单车超区停放,10元调度费该不该收?法院判了( 二 )


二审庭审中 , 武某自认其使用哈啰APP骑行单车已有两三年 , 曾因多次违反使用规则被扣费后又收到退费 。
上海一中院认为 , 武某作为使用哈啰单车多年的用户 , 理应知晓相应的使用规则 , 武某也未举证证明哈啰APP存在缺陷 , 或其与哈啰单车之间存在24小时之内把车骑回服务区会自动退回收取的调度费的约定 。
武某始终主张其自行将车辆骑回至服务区 , 哈啰单车方未作调度 , 应退还所收取的调度费 。
上海一中院认为 , 武某的两次骑行系独立分开的两个合同行为 , 武某将涉案哈啰单车骑行至服务区外上锁停放时即已经违反使用规则 , 违约行为已经实际发生 , 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或未经哈啰单车方同意的情况下 , 所产生的违约责任不因武某再次扫码开锁将同一辆单车骑回服务区内而免除 。
综上 , 上海一中院认为 , 上诉人武某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 未予支持 , 维持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