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纪实之六——子洲县裴家湾法庭诉前调解篇( 二 )



「人民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纪实之六——子洲县裴家湾法庭诉前调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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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裴家湾法庭 , 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 。 同时运用“民间纠纷通报”机制 , 让法官、人民调解员、驻村干部等多元化力量共同参与纠纷调解 , 不仅提高了调解的权威性 , 还为群众节省时间 , 降低诉讼成本 。 近三年来 , 裴家湾法庭诉前调解13件 , 立案审结606件 , 审限内结案率为100% , 案件质效持续向好 , 无一申诉 , 无一上访、无一激化矛盾、无一因处置不当引起社会负面影响的案件 , 始终保持零信访记录 , 真正的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 他们用“小法庭”书写大情怀 , 用大情怀演绎大担当 , 用大担当收获大民心 , “小法庭”也有“大作为” , 努力实现“小法庭 大平安”!(赵宝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