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法一房二卖均未过户,先取得占有者优于预售备案登记者!( 二 )
案例索引:(2016)最高法民申1234号
本文插图
相关法条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审理一房数卖纠纷案件时 , 如数份合同均有效且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 , 一般应按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合法占有房屋以及合同履行情况、合同成立先后等顺序确定权利保护顺位 。 但恶意办理登记的买受人 , 其权利不能优先于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 。 对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 , 应综合主管机关备案时间、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以及其他证据确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 , 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 , 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 , 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 , 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 , 也未支付价款 , 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 , 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 , 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 ,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 , 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 。 当事人拒绝变更的 , 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 , 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 , 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 , 以偿还债务 。 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 ,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
实务分析
房屋出卖人先与出借人签订为双方之间债务偿还提供担保的《房屋买卖合同》 , 并办理了房屋预售备案登记 , 然后又将合同项下房屋出售给另一在后购房者的 , 在房屋出卖人无力清偿欠款情况下 , 出借人和另一在后购房者同时要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 , 哪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应得以优先履行?现行法上对此并未有明确规定 , 不过笔者认为 , 这与一房数买问题的解决思路其实并无差别 , 可以参照处理 , 显然本文援引判例是上述思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确立了动产多重买卖中买受人取得该动产的优先顺序 , 该解释通过时学者曾就不动产多重买卖中的履行顺位展开讨论 , 但终未形成定论 , 而将该问题留待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司法解释时解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制定时 , 学者曾建议以合同订立先后顺序为准确定不动产多重买卖中买受人的履行顺序 。 又因彼时关于善意取得及应否确立物权行为理论的争论正酣 , 最终未能就该问题形成一致意见 。
- 北京日报|宛若仙境!山东日照现平流雾奇观美景
- 微枣庄资讯|山东万华化学新的里程碑!百万吨乙烯项目开始全面投产
- 寻美食|接连斩获多项国家级大奖!山东产权旗下山东招标“金字招牌”再添新彩
- 运营商财经网|独家:邮储银行山东一客户银行卡被盗刷 省行行长焦玉泉重视吗
- 新农民大雨|山东玉米跌40,东北反弹,行情咋走?粮贩:缺口6000万吨
- 中国经济网|山东邹平: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又增效
- 中年|庆祝建院70周年|山东省立三院举办山东康复技术与创新联盟成立大会
- 中年|“山东消费年·乐购促消周”――“嗨购淄博”“嗨”购无忧 情满新星
- 中年|2020年中国专用车行业市场现状及区域竞争格局分析 山东省龙头地位毋庸置疑
- |山东人清空274亿购物车,2020天猫双11消费力全国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