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王振华猥亵儿童获刑5年 律师:将上诉 申请无罪判决

傻大方_本文原题: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一审获刑5年律师:将上诉,申请无罪判决
6月17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儿童案宣判,王振华一审获刑5年 。6月18日,为王振华进行辩护的代理律师陈有西通过自媒体发声,“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他无罪 。”
2019年6月29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因涉嫌猥亵9岁女童在沪被采取强制措施,地点为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 。此事引发多家媒体关注 。
2020年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 。
庭审分两天进行,整个庭审过程历时16小时 。法院方面表示,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经合议庭评议,普陀法院于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 。
为王振华辩护的为知名律师陈有西,他也因为接手此案受到舆论关注 。6月18日,陈有西通过自媒体渠道发表声明 。以下为“声明”节选:1 。我们注意到了王振华案宣判以后一天来,网络上的各种舆论,及对法庭及辩护人的批评、攻击和谩骂 。如果网络上透露的案情是真实的,我也会和所有网民一样,痛恨嫌疑人,不会为他做辩护人 。中国律师既要遵守律师的职业伦理,依法维护自己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一个社会人,追求匡扶正义、扶助弱小的公共道德伦理 。而后一条一直是我本人追求的基本点 。
2 。本案是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案件,迄今为止,我和李肖霖律师,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都没有接受任何一家媒体的采访,没有透露一句案情 。所有采访人员的来电、来访,我们全部是拒绝的 。
3 。本案最早曝光,都是被害人一方寻求有正义感的媒体帮助,向社会进行的消息发布,激发了巨大的社会关注和同情 。对上海相关办案机关,以及我们律师,都形成了巨大的舆情压力 。王振华本人、辩护律师、家属、公司,迄今为止没有一句发声 。案情信息是不对称的,一边倒的 。普陀法院发布的谨慎的审判长答疑,只讲了判决结果,未透露案情争议焦点,更未透露王的自我辩解和辩方意见 。因此,所有网民在获取信息作出判断和评价时,请注意这一现实情况 。
4 。普陀法院不是从轻而是从重判处 。猥亵罪的定性,是普陀公安严密侦查、扩大范围侦查、检察严格监督、退查补侦、法庭二天16个小时开庭调查质证后的,公检法一致的定性,普陀法院是根据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做了从重处刑 。如果真有(受害人)阴道撕裂伤,我也支持更重罪名的定性,但是法庭调查实际查明,不存在这样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