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频繁接到推销电话?背后是这样一条利益链( 二 )


警方随即根据掌握的王某林手机中的线索将犯罪嫌疑人王某锁定。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由此又牵出其他多名犯罪嫌疑人。王某称,这些信息就是为了进行电话营销,推销自己的业务,都是熟人间相互帮忙要来的,在发送和获取这些信息时并无金钱交易,未曾想竟犯了罪。
“我打推销电话只不过是一种营销手段,这也是犯罪吗?”
有这样想法的不只有王某一人,犯罪嫌疑人卢某起初并不认罪,认为收集一些业主个人信息打推销电话只不过是一种营销手段,算不上犯罪。然而,这真的只是打几个营销电话的事情吗?
在公安、检察院、法院的配合之下,经过两年多的共同努力,案件终于暂告段落,45名犯罪嫌疑人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治。
检察机关认为,2016年3月至2018年4月期间,卢某等多人通过购买、收受等方式非法获取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2017年5月至2019年5月期间,王某等多人通过朋友间索要的方式,向他人提供或者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有关规定,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卢某等人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至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