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哥哥作案,弟弟“顶包” 微信朋友圈露出“马脚”( 二 )
2019年9月中旬,黄辉才、黄景才兄弟俩终于向侦查机关交代:2019年1月15日,在侦查人员通知黄辉才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调查的当天晚上,黄辉才以自己有前科,老婆要生产为由,请求黄景才包揽一切罪行,代替自己去派出所顶罪,让弟弟承认犯罪行为是自己做的,弟弟起初不愿意,但看着声泪俱下的哥哥,又认为不是多大的事情就同意了。
次日,弟弟黄景才主动去了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小板桥派出所,向侦查人员“投案”,按照哥哥的交待,“如实”供述购买假冒“老干妈”风味豆豉酱并对外销售的事情经过。从派出所回来后,黄景才为了隐瞒真相,吩咐店内的工作人员,如果有公安人员找谈话,一律对外宣称自己是老板,在店内没有见过黄辉才。
2019年9月以来,黄辉才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先后被侦查机关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侦查机关对黄景才以包庇罪立案,先后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019年12月2日,泰州市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吴恒根提起公诉,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黄辉才提起公诉,以包庇罪对黄景才提起公诉。
【扬子晚报|哥哥作案,弟弟“顶包” 微信朋友圈露出“马脚”】今年6月24日,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全部认定检察院起诉事实和量刑建议。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恒根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被告人黄辉才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被告人黄景才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分别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包庇罪,依法判决如下:被告人吴恒根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黄辉才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被告人黄景才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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