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女子为获高息将1000万存入建行,骗子伪造签名将钱转走!法院判银行赔偿( 二 )


二审中 , 诈骗李某的犯罪分子已经被抓获 , 结合罪犯证言 , 二审法院认为 , 李某的建行账户在五天内密集转账200笔流向同一账户 , 但建行利雅湾支行没有监控到异常情况 , 说明其系统控制管理存在不够完善之处 。 建行利雅湾支行并未就上述账户异常行为采取通知客户等必要措施 , 也未按《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的规定对有疑问的支付业务进行复查 , 建行利雅湾支行上述行为也有违储蓄合同中资金安全保障义务 。
但李某对于本案损失也存在一定过错 , 因此建行利雅湾支行与李某应按各自过错承担本案损失 。
最终 , 法院酌情判令建行利雅湾支行向李某赔偿450万元及该款自2016年4月29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活期存款利息;若李某后续可获赔超过448万元的部分 , 收取赔款的权利归属于建行利雅湾支行 。 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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