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于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的“蹭热点”行为 将露头就打( 三 )


四、近年来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 , 出现了一些利用自愿信息披露“蹭热点”的不当行为 , 证监会、交易所也进行了及时的处置 , 请问《指引》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具体的规定?答:防范自愿披露中的不当行为 , 是出台《指引》的一个重要考虑 。 个别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的自愿披露 , 即市场俗称的“蹭热点”公告 , 容易干扰投资者理性决策 , 引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甚至滋生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 必须严格规范 。 为此 , 《指引》辟出专门一个部分 , 提出明确要求 。 一是审慎评估相关公告披露的必要性 。 《指引》要求 , 科创公司应避免披露仅与市场热点有关 , 但对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 尤其不得利用自愿披露 , 与市场热点进行不当关联 , 故意夸大所披露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销售、未来发展等方面的影响 , 误导投资者过度评估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 。 二是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 。 对于确有必要披露的涉及市场热点的信息 , 《指引》尤其强调不能误导投资者 , 并按照所披露事项涉及市场热点的不同类型 , 进一步细化了披露要求 。 例如 , 披露事项涉及热点技术的 , 科创公司在公告中说明所掌握的技术与热点技术是否相同 , 与主营业务的关联度 , 相关技术是否已经成熟 , 研发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是否实际拥有相关技术 , 等等 。 三是及时说明和澄清 。 《指引》要求科创公司密切关注公共媒体关于科创公司的报道和市场传闻 , 如果出现不恰当地将热点概念与公司相关联的情形 , 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 , 需要及时澄清 。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 对于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的“蹭热点”行为 , 特别是滥用自愿信息披露实施信息型市场操纵的违法违规行为 , 上交所将继续从严监管 , 露头就打 , 坚决维护好科创板信息披露市场秩序 。
五、我们注意到 , 此次出台的《指引》 , 与以往发布的规则相比 , 增加了许多举例和说明 , 能否介绍一下在规则中加入这些内容的考虑?答:不断提升自律监管规则的可读性和友好性 , 便利市场主体理解规则、掌握规则、使用规则 , 是上交所科创板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 。 此次出台的《指引》 , 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 。 一是讲清制度逻辑 。 理解制度逻辑是市场主体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规则的前提 。 为此 , 《指引》在提出相关规范要求的同时 , 也详尽阐释了确定自愿信息披露范围、基本要求的背景和原因 , 便于使用者更好理解规则制定的目标和考虑 , 从而可以更好把握《指引》的相关要求 。 例如 , 对于自愿披露应当保持必要的一致性和持续性这一要求 , 《指引》不仅说明了提出这一要求的原因 , 还进一步解释了该要求的内涵 , 并且结合实际的应用场景进行了举例说明 。 二是提供操作范例 。 《指引》编制中 , 用了比较大的篇幅 , 详细说明了常见自愿信息披露的事项和公告要点 。 对于每一类常见公告 , 都从公告编制目的、可以考虑的披露内容和示例三个方面 , 提供了公告编写的“说明书” 。 科创公司可以按图索骥 , 编制和披露公告 。 三是采用柔性规范 。 自愿披露相比强制披露 , 其内容更为丰富多元 , 过于刚性的要求可能既无法适应自愿披露的灵活性 , 也会带来信息冗余 。 因此 , 《指引》采用相对柔性而非强制性的规范形式 , 在总结经验和共识的基础上 , 提出原则要求 , 列举需要考量的因素 , 以建议和提示的方式 , 引导科创公司结合自身特点 , 充分行使信息披露自主权 , 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有效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