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自相矛盾多的驰田汽车IPO收发审委反馈意见:实控人是否存在规避监管,关联方秒变前五大供应商等46问( 二 )


关联方成立当年秒变前五大供应商是否合理?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 , 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13,378.60万元、39,086.71万元、60,269.22万元和47,433.12万元 。
发审委要求说明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迅速增长的原因 , 报告期内各期与主要客户的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 , 销售产品数量、金额及回款情况;区分主机厂和专用汽车销售商 , 分别披露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及其销售金额、占比 , 说明主要客户次序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主要客户的开发历史、交易背景、合作模式;说明发行人客户的集中度以及集中度的变化是否具有行业普遍性 。
此外 , 报告期内 , 发行人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分别为50.09%、60.86%、54.22%和52.16% , 前五大供应商存在一定的变动 。
发审委要求说明区分主要采购商品类别 , 分别披露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 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经营规模、股权结构等 , 说明与发行人是否存在除购销外的其他关联关系;涉及贸易性质的供应商 , 请披露向贸易性质供应商采购的原因、最终供应商名称;说明报告期各期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及排序变化的原因 , 不同供应商同类原材料的价格差异和原因;关联方逸晨工贸于2018年11月成立 , 即与发行人发生较大金额关联采购并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 请说明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 是否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 。
事故与行政处罚时间不一致 , 自相矛盾
报告期内 , 驰田汽车共受到3起行政处罚也引起了发审委的关注 。
发审委要求说明并补充披露:
(1)发行人上述行政处罚的发生原因、整改措施 , 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2)招股说明书披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间为2018年2月6日 , 十堰市茅箭区安监局对发行人出具(茅)安监罚[2017]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 , 十堰市茅箭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所述事故发生时间为2017年4月1日 , 请补充说明上述时间不一致且存在矛盾的原因 , 并按时间顺利列表说明与发行人报告期内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政府批复、调查报告、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文件及主要内容;
(3)说明上述安全生产事故是否构成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行为 , 认定该生产安全事故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的依据和理由;
(4)发行人是否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 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 , 在安全生产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