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凝侨心、聚侨力、迎侨归 !我市出台九大举措招引侨商来义创业创新( 二 )


对进口其他商品(除日用消费品外商品)并在义乌实现销售的企业(报关海关不限于义乌 , 货物不限于运至义乌) , 不满5000万美元部分 , 按地方财政综合贡献额 , 给予50%的奖励;5000万美元以上部分 , 按地方财政综合贡献额 , 给予80%的奖励;计算奖励的销售额不大于该企业同期进口额的2倍(按当年平均汇率折算) 。
鼓励侨商建设进口商品专业营销平台
对在城市规划区内创办进口专业营销平台、专业街区、专业楼宇 , 营业面积800平方米以上(包括办公、经营场地) , 整体入驻率(入驻平台企业使用面积占平台总面积的比率 , 下同)超过80%且年度累计自营进口超过2000万美元、运营满一周年的 , 给予平台主办方当年实际投资额(仅限场租费、硬件投入、软件开发费用、信息技术服务费)50%的补助 , 单个平台、街区、楼宇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在每年达到上述标准的情况下 , 连补三年 。
鼓励支持侨界采购商做大做强出口贸易
推荐侨界采购商参加金牌采购商和银牌采购商评选 , 对于获评金牌、银牌采购商的企业或个人 , 租用国有企业自持物业和办公场地的 , 租金按市相关规定给予适当优惠;在义乌购买住房时 , 可分别获得40万元、30万元购房补贴;市进口产业增信基金为从事进口业务银牌及以上且符合征信条件的采购商提供200万元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 。
加大侨商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对从事进口贸易的侨商企业 , 根据实际贸易需求 , 通过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 , 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贴息 , 单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通过商城集团进口供应链金融产品融资的 , 享受最低年化6%成本优惠侨商进口企业参加融资保险的(含小额贷款保证险) , 给予参保企业实际担保费用50%的补助 。 同一主体 , 年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
推动解决侨商仓储问题
在全市国有在建及规划建设的仓储项目中 , 在仓储物流场地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 优先向侨商提供 , 为侨商出口企业解决仓储难题 , 让更多的货物在义乌集聚、通过义乌出口 。
鼓励海外侨团组织在义乌设立侨商服务处
在国外合法注册或经国内外事部门批准或认定的海外侨团组织 , 在国际商协会大厦设立侨商服务处的 , 协助解决侨团组织所属会员在义采购事宜 , 给予拎包入驻办公场地保障及租金免租优惠 , 对于海外侨团组织推荐的国际商协会 , 经资质审核通过后 , 给予入驻场地同等优惠政策 。
加强海外国内商协会组织的交流和联动 , 积极在海外商界宣传推介义乌市场和义乌商品 , 积极引进海外优质商品、品牌商品 , 促进两国贸易往来 。
支持开展海外侨商商贸推介、对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