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男子为复合持刀威胁前妻,被判寻衅滋事罪获刑八个月( 二 )


对于精神问题,李某未提供任何证据亦未申请鉴定。
泗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在公安机关多次劝诫与警告下,仍持刀恐吓受害人张某及其亲属,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庭最终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说法:冲动害人害己,离婚应当清醒理智
该案审判员刘立长表示,近年来,离婚率逐年攀升,大多数人能秉承双方好聚好散的观念,毕竟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双方确实感情破裂而选择离婚,就应该选择放手,重新寻找自己的新生活。
本案被告人李某,在多次威胁前妻并被公安机关劝诫警告后,仍然持刀威胁、恐吓受害人张某及其亲属,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值得注意的是,构成寻衅滋事罪并非以构成轻微伤为必要条件,像本案的被告人李某,持刀多次威胁、恐吓受害人,虽未造成实际的伤害,但给受害人带来很大的惊吓和精神压力,情节恶劣,因此构成寻衅滋事罪,将受到刑法的处罚。
刘立长审判长希望,每一次的牵手,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每一场的婚姻,都能扛住更多风雨;每一次离别,都能清醒理智。只有这样,社会才会多一份和谐和稳定。通讯员 朱秀芹 王勇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