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券商纪委书记劝人开户,3000万炒到仅剩40多万…法院这么判( 三 )


鉴于周婉茹在李坚路擅自修改密码后未及时加以制止 , 其在防控自己账户风险中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 周婉茹应自行承担部分后果 。
经查实 , 周婉茹期货账户在2015年5月19日期初权益约为2013.84万元 , 当日入金785万元 , 在2015年6月29日期末权益为45.04万元 , 亏损金额2753.80万元;于是 , 法院酌情确定李坚路承担该损失70%的赔偿责任 , 即约为1927.66万元 。 周婉茹要求李坚路赔偿该损失自2015年7月3日起贷款利息的诉请 , 法院也予以支持 。 此外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2015年10月 , 李坚路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
对于另外两名被告浙商证券、浙商期货 , 法院认为 , 李坚路时任浙商证券专职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监事长 , 并不负责证券或期货业务 , 也无进行证券或期货业务营销的职权 , 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禁止其从事期货交易 , 浙商证券、浙商期货并无权对李坚路操作期货账户进行监管 。
另外 , 虽浙江证监局曾就包括“李坚路私下接受客户委托理财引发诉讼纠纷”等问题而对浙商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 该事实仅表明监管部门要求浙商证券加强其内部管理 , 并不能因此认定浙商证券、浙商期货系与李坚路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 , 故周婉茹要求浙商证券、浙商期货对其财产损失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 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
【股票|券商纪委书记劝人开户,3000万炒到仅剩40多万…法院这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