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阿伯98元参加“跟团游”,却刷13万买了房!更意想不到的是……
前几天,68岁的江苏南京市民朱先生交费98元,跟着“旅游看房团”到山东威海游玩,并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前后共刷卡13万认购了当地的一套房。之后朱先生想退房,被告知退房构成违约,可能要扣除48000元定金。
98元的旅游如何就变成了消费数万元的买房行程?朱先生的认购款、定金能不能退还?采访人员进行了采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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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报名“旅游看房团”收据
接了一个电话,到威海买了一套房
朱先生告诉采访人员,他是通过推销电话了解到旅游看房团的,接到电话的第二天,他到江苏丽城时代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报名,丽城时代的何经理接待了他,收费98元并开出收据,通知他7月3日乘坐大巴到威海荣成石岛看房旅游3天,全程包吃住。
7月4日一早,丽城时代的工作人员带着朱先生等人在当地游玩、看房。得知朱先生手里钱不多,房产中介向朱先生推荐了一套总价27万的房产。7月5日一早,几个工作人员陪朱先生看了凤凰湖D3小区646号楼606室,经过劝说,朱先生先后刷卡3万元、10万元,签下房产认购书。
签下认购书后,朱先生与老伴、女儿沟通,意识到自己冲动购房了。7月5日下午,朱先生找到何经理要求退掉这套房产,但何经理以“回南京再解决”为由,安抚朱先生乘车回了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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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前后向开发区支付13万
现场付款有优惠,冲动之下就买了
7月5日下午,朱先生回到南京后,就在老伴、女儿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警,经警方协调,朱先生与丽城时代的何经理约定协商解决退房纠纷。不过,7月6日,何经理表示自己也无法做主,需要7月10日到威海与开发商沟通后才能给出答复。
朱先生的女儿朱女士告诉采访人员,家里在威海一个亲戚、朋友都没有,此前也没有到威海购房的打算,当天了解到父亲突然要买房,她先后打了几个电话阻止,但父亲一直不接电话。事后父亲说,现场一直有工作人员劝说买房,同时售楼小姐现场开出了交3万抵5万、交10万再减1万的优惠条件,也就是说,现场付款13万,能优惠3万元,因此他当场就刷卡了。
开发商当天提供给朱先生的认购书复印件上没有加盖公章,其中写到:乙方(朱先生)同意交付购房定金48000元,现交定金130000万元。7月7日,丽城时代将盖好公章的认购书转交给朱女士,朱女士惊讶地发现,合同上的“130000”被涂改成了“48000”。
在朱先生提供的刷卡签购单和认购书上,收款方为赤山集团有限公司凤凰湖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合同甲方落款为赤山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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