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锤子到底有啥深意

开始和结束时用的多,主要是用来敲醒身边的人民陪睡员吧?
■网友的回复
手机答题,格式丑,见谅。那个小锤子,名叫法槌。【性质】 法槌,或者写作法锤,是当代法庭上使用的道具。 【意义】 总的来看,它的象征意义关键词有:权威、公正严明、严肃、法律、裁决、程序性等。 (摘自 北京法院网) 【历史】 法槌这样东西,仅限“锤子”形状来看的话,是从西方传入的。 互联网上的资料当中,目前我所看到它最早出现是维基百科gavel词条下的内容: 1789年美国副总统约翰亚当斯,敲响第一槌,此后渐渐流行起来。 以小槌锤击作为开场、敲定这类用途的小槌并不是法院专有的。在拍卖会这类仪式上也很常见。 而中国的法庭开始使用法槌是二十一世纪了。 2001年9月,厦门市思明区法院院长陈国猛敲响大陆法庭第一槌。 2002年6月,《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开始实行,全国法庭统一开始使用法槌。 跟中国古代的惊堂木差不多,但并非很多人说的由惊堂木直接演变而来,至少是没有直接联系的。不过官方的意思似乎是以惊堂木作为法槌雏形。 个人认为,很有可能是惊堂木在海外兜了一圈,整形后留洋归来。1789年已经是清朝的乾隆年间,这一年里华盛顿当选总统,法国大革命爆发,正是时代变革的关口,等他们忙完西方的变革,就要开船来砸门了。此时无论是吹牛能手马可波罗还是比较认真的利玛窦都早已经将他们所见的中国传递给故乡的父老乡亲,而那时他们的作品大约正值盛行,至少没有成为时代眼泪,搞革命的新派们想必是很喜欢的。那么美国头位副总统会知道惊堂木其实一点也不奇怪。 【用法】 在中国当代法庭上,它的使用范围有着如下规定( 即《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使用法槌:   (一)宣布开庭、继续开庭;   (二)宣布休庭、闭庭;    (三)宣布判决、裁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法槌:   (一)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妨害审判活动,扰乱法庭秩序的;   (二)诉讼参与人的陈述与本案无关或者重复陈述的;   (三)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使用法槌的其他情形。 审判长、独任审判员使用法槌的程序如下:   (一)宣布开庭、继续开庭时,先敲击法槌,后宣布开庭、继续开庭;   (二)宣布休庭、闭庭时,先宣布休庭、闭庭,后敲击法槌;   (三)宣布判决、裁定时,先宣布判决、裁定,后敲击法槌;   (四)其他情形使用法槌时,应当先敲击法槌,后对庭审进程作出指令。   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在使用法槌时,一般敲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