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经济|法院6次审理终落定!荥阳农发行原信贷部主任诈骗149万,获刑9年


一宗诈骗案历经六次审理 , 至今终于完结 。
7月14日 , 裁判文书网披露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 , 对荥阳农发行原信贷部主任诈骗案维持原判 。
该案历时两年 , 法院前后共六次审理 。 2018年4月 , 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 经陈某提出上诉后 , 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 2018年11月 , 禹州市人民法院重新判决 , 经陈某上诉后再次发回重审 。 2020年2月 , 禹州市人民法院进行第三次审理 , 陈某又一次提出上诉 。

民生经济|法院6次审理终落定!荥阳农发行原信贷部主任诈骗149万,获刑9年
本文插图
这到底是怎样的一次诈骗案?
裁定书显示 , 陈某 , 男 , 生于1963年 , 1996年调入荥阳市农发行信贷部主任 , 2016年11月份主动辞职 。 因涉嫌诈骗犯罪 , 2017年3月9日被禹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
受案登记表证明:2016年12月8日9时许 , 禹州市公安局接到禹州市恒通维配信息服务中心杨某上门报案 , 称因其公司需要一笔资金周转 , 通过朱君萍认识陈红霞 , 陈红霞承诺通过荥阳农业发展银行为其贷2000万元 , 但需要其交纳手续费150万元 , 杨某转账149万元后陈红霞并未为其办理贷款 , 并以各种理由推脱 。
原判认定:2015年11月份 , 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 , 在农业发展银行荥阳市支行其本人办公室内 , 以虚构在荥阳市农发行能够办理2000万元贷款为由 , 诈骗被害人杨某人民币149万元 。
据悉 , 陈某曾多次伙同他人以办理贷款为名进行诈骗 。
原判认为 , 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虚构在荥阳市农发行能够办理2000万元贷款为由 , 骗取公民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系共同犯罪 。 遂判处陈某有期徒刑9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这次 , 陈某再次提出上诉未被发回重审 。
【民生经济|法院6次审理终落定!荥阳农发行原信贷部主任诈骗149万,获刑9年】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原判认定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定性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