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未保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专家呼吁强制使用儿童座椅( 二 )


对儿童安全座椅使用进行立法,如何立?应在哪部法律中规定?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苑宁宁认为,儿童安全座椅制度入法,既可以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也可以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二者并非非此即彼的关系。《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社会法,重在保障儿童权利方面的制度建设。《道路交通安全法》是行政法,重在规范政府执法、促进道路安全,规定驾驶人诸多义务。如果不遵守这些义务,会面临行政处罚。
“因此,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之前,《未成年人保护法》先行作出指示性规定,对促进公民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意识有很好的提升作用,也为未来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后交通执法提供一个意识觉醒的缓冲时间。”苑宁宁指出,如果要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可涉及家庭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的条款。其中,家庭保护中,规定安装和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是监护人的职责;在社会保护中,可以参照地方立法规定有关企业的责任;在政府保护中,一是规定政府对儿童安全座椅行业的监管义务;二是鼓励和促进公民安装使用儿童全座椅的措施,比如给予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