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报|贵州违法用地项目逼停合法矿产 近5000万元赔偿"无期"( 二 )


贵州省凯里市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向采访人员证实 , 钜荣矿业有关炉山镇重晶石矿的采矿许可证等合法手续 , 在高速公路项目启动前便已取得;但后建的高速项目至今仍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 , 且因违法用地面积过大 , 案件线索已移交市公安部门 。
采访人员查询自然资源部网站发现 , 2010年9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 , 涉及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 , 需妥善处理好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双方的利益关系 , 做到既保护矿产资源 , 又有利于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 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
上述《通知》还规定 , 建设项目压覆已设置矿业权矿产资源的 , 新的土地使用权人还应同时与矿业权人签订协议 , 协议应包括矿业权人同意放弃被压覆矿区范围及相关补偿内容 。
与此同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 矿业权属于用益物权 。 矿业权人拥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 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 第三人更不得侵犯用益物权人的权利 。
“当时为支持黔东南州的公路建设 , 我选择相信政府和中电建项目公司的承诺 。 ”钜荣矿业负责人回忆说 , 在项目建设业主“未履行对矿业权人前置补偿”的情况下 , 主动让步允许其在公司重晶石矿区范围内施工 , “但时至今日 , 我感觉被欺骗了 , 压覆矿山补偿迟迟没有结果” 。
带着疑问 , 中国能源报采访人员赴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采访了解有关项目土地手续、环评以及压覆矿山的实际情况 , 州长罗强以及分管交通、国土的常务副州长周舟均未能接受采访;但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龙稳全对采访人员的到来颇为不满 , 当面质问采访人员“你觉得这是你们(采访人员)该管的事吗?” 。
互相推责致合法赔偿“遥遥无期”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原国土资源部有关建设项目压覆已设置矿业权矿产资源的补偿范围包括 , 矿业权人被压覆资源储量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所应缴的价款(无偿取得的除外) , 以及所压覆的矿产资源分担的勘查投资、已建的开采设施投入和搬迁相应设施等直接损失 。
然而 , 钜荣矿业索取赔偿的路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 。
据介绍 , 自2017年12月13日至今 , 钜荣矿业已多次向中电建项目公司、总包部、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指挥部反映 , 要求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压覆矿山的补偿工作 。
2018年5月 , 钜荣矿业向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指挥部递交了《贵州省钜荣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项目压覆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的核查申请》;同年8月 , 由黔东南州两高建设指挥部组织凯里市两高建设指挥部、凯里市国土资源局、中电建项目公司、钜荣矿业代表召开专题会议 , 明确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公路、铁路建设项目压覆矿采取协商评估补偿解决 ,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 由市两高建设指挥部作为承办主体 , 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对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压覆凯里市境内各矿点采矿区的安全范围、压覆储量和矿业权损失进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