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长城证券“踩雷”网贷平台,屡次受罚背后内部管控遭质疑( 二 )


股票|长城证券“踩雷”网贷平台,屡次受罚背后内部管控遭质疑
本文插图
(图片来源:大麦理财官网)
但如今 , 随着大麦理财被立案 , 长城证券子公司“踩雷” , 长城证券也被卷入此次风波 。
如何追责?
《商学院》采访人员注意到 , 警方告诫平台股东、高管、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及其他非吸提供帮助的人员 , 限期在2020年9月30日前在大麦理财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佣金、返点费及提成费用等非法所得退缴至大麦理财网贷平台专家回款账户 。
那么 , 作为参股股东 , 长城证券子公司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陈文明指出 , 长城证券对大麦的投资成为其股东 。 针对大麦P2P事件 , 长城公司可能要承担的责任是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 如果已经全部出资到位 , 没有出现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 则作为股东的长城证券对大麦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
“因此 , 投资者的亏损是否能够通向大麦股东来主张 , 主要看股东实际出资是否到位 , 股东是否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等情形 。 ”陈文明补充道 。
与此同时 , 陈文明还指出 , 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股东怠于履行义务 , 致无法进行清算或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 , 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等现象 , 则股东还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此外 , 陈文明认为 , 大麦理财P2P作为长城证券参股投资的项目之一 , 出现了经营上的问题 。 可能会涉及到长城公司的总体收益以及口碑评价降低 , 从而会对股价产生不利的影响 。
对于屡次发生的上市公司、券商“踩雷”P2P事件 , 陈文明表示 , 作为上市股东 , 要有效地避免风险发生 , 一是要在投资项目选择前要做尽可能完善的项目分析、尽职调查等工作 。 对于收益高、可能存在高风险行业要慎重投资 , 避免因为投资的项目违规而影响到股东投资人的利益 。
二是要特别注意在经营管理方面 , 要避免投资人直接参与并干涉目标公司的经营;三是风险控制部门要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 对于可能要出现问题的项目做出预警机制及时披露、止损 。
屡次遭罚 , 内部管控遭质疑
除了“踩雷”大麦理财 , 长城证券近来也事故频出 , 并多次受罚 。
2020年初 , 因长城证券保荐越博动力(300742.SZ)IPO过程存在违规 , 证监会细数长城证券违规“三宗罪” , 并下发关于对长城证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