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综合|天津印发通知:农贸市场要这样进行新冠病毒环境监测

近日,天津市防控指挥部发布通知,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农贸(集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通知》,要求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认真参照执行。
北青网综合|天津印发通知:农贸市场要这样进行新冠病毒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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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农贸(集贸)市场
新型冠状病毒环境监测
技术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根据市防控指挥部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农贸(集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各区防控指挥部以及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要切实负起各自责任,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一步明确监测对象和监测内容,改进优化采样方法,做好样本采集,科学规范做好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相关要求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填写、及时报送《新型冠状病毒环境检测标本送检表》,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布防,最大限度降低农贸(集贸)市场疫情传播潜在风险。
市防控指挥部
2020年8月1日
农贸(集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
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农贸(集贸)市场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加强对农贸(集贸)市场新冠病毒环境监测,对于深入开展病毒溯源和疫情防控意义重大。为科学规范指导开展农贸(集贸)市场新冠病毒环境监测工作,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一、监测对象
监测重点为具备区域辐射能力的大型农贸(集贸)市场,特别是包括冷冻、冷藏功能的肉类和海鲜水产交易摊位,或者存在潮湿、密闭空间的市场。
二、监测内容
(一)市场内重点摊位的设施、用具表面病毒检测。重点对摊位台面、面板、地面、把手,以及各种制作和使用器具等表面,包括脱毛或切割机械、刀具等,采集拭子样本。
(二)市场内重点摊位从业人员咽拭子、衣物表面、手部病毒检测。对处于工作状态的从业人员手部表面,采集拭子样本。
(三)市场内重点摊位存放食品的冰箱、冷藏柜内部表面病毒检测。对储藏食物过程中经常触及的冰箱、冷藏柜内表面,采集拭子样本。
(四)市场内销售的肉、禽类和海鲜水产类食品的病毒检测。对市场内销售的食品应当按照无包装食品和有包装食品加以区分,其中有包装类食品重点是需要冷藏运输的肉、禽类和海鲜水产类食品,采集拭子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