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吓人!电动三轮车“以卵击石”撞击重型半挂车
扬子晚报网8月7日讯(通讯员 卞志鹏 采访人员 万凌云) “撞击事故发生后,事故中的大货车司机,居然不知何因!”7日,扬中交警部门介绍一起在镇江扬中238省道八桥段发生的交通事故,事故双方是一辆重型半挂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警方在调阅现场视频后才发现,这一事故居然是由电动三轮车“以卵击石”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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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在7月29日,扬中交警部门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扬中120救护车也在第一时间赶到。通过现场勘查可以发现,电动三轮车车斗翻开,侧躺在道路中央,车头部扭曲变形,但受损部位并不多。而距离电动车几十米远处,停着一辆重型半挂车,仅车轮处有些许擦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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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陈某倒地受伤,现场经医生初步诊断,陈某股骨骨折。
那这起事故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呢?
原来,29日上午8时许,吕某驾驶重型半挂车沿238省道由北向南正常直行.在经过扬中八桥镇华银大道路口时,突然与陈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但对于如何发生碰撞的,吕某也很莫名其妙。
经过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民警发现,事发当时,陈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非机动车道内与吕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同向行驶。在经过十字路口时,陈某开始减速并探头观察路况,想要横过马路。随后,陈某试探性的驶入机动车道,但由于对速度和距离的估计不足,加上操控不当,陈某突然撞向了正直行通过该路口吕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后轮!
瞬间,陈某车辆侧翻倒地。现场情形,真是十分吓人!并且,由于大货车驾驶室太高等原因,专心驾驶的吕某竟然就没有发现陈某的三轮车,“以卵击石”撞击上来了。
交警提醒,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驾驶电动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通过前应当仔细观察路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此外,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禁止上路行驶,市民应当主动拒绝驾乘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扬子晚报|吓人!电动三轮车“以卵击石”撞击重型半挂车】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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