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150元肉苁蓉“卖”到两万多,这伙人被判抢劫罪( 二 )


西城法院根据几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多次实施抢劫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主犯马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另外5名从犯分别被判有期徒刑7年至3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一审判决后,6名被告人均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