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别墅前草地被邻居种满蔬菜,业主不满拒交物业费败诉


扬子晚报|别墅前草地被邻居种满蔬菜,业主不满拒交物业费败诉
文章图片
买了一套别墅,门前的草地却被邻居种满了蔬菜瓜果,更闹心的是,认为物业没有按照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拒交物业费却被对方告上了法庭……采访人员了解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日前对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
2012年3月,周某在苏州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别墅,但并没有实际入住。2018年,周某发别墅前的草地被邻居种满了蔬菜瓜果,于是向物业反映,但未得到妥善处理。周某认为物业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管理,于是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遂将周某诉至吴中法院,要求其支付2013年3月至2018年12月间的物业费3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庭审进行后,物业方面对蔬菜进行了铲除。
吴中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合法有效,应按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物业公司已按约提供物业服务,周某应按约交纳物业费。周某房屋前的草地被种上蔬菜瓜果,物业公司存在管理上的不足,物业服务存在一定的瑕疵,但周某不交纳物业费,也有碍小区正常管理与服务,不利于物业公司完善物业服务质量。
【扬子晚报|别墅前草地被邻居种满蔬菜,业主不满拒交物业费败诉】结合实际情况,吴中法院酌情对周某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减少424.8元,关于逾期利息损失,业主逾期缴费的,物业公司有权从逾期之日计算利息损失。
据此,法院判决周某支付物业公司物业费30000元及逾期利息损失。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万承源 通讯员 黄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