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中毅达获准恢复上市 投资者索赔继续推进( 二 )


“中毅达公司虚增利润属于典型的虚假陈述行为 , 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 在司法实践中 , 上市公司通常不会主动赔付 , 受损投资者需要依法起诉挽回损失 。 ”厉健律师表示 , 根据示范判决 , 暂定:在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4月16日间买入*ST 毅达/*ST 毅达 B股票(600610/900906) , 并在2016年4月1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 。 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 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
厉健律师表示 , 上海金融法院示范判决对后续投资者索赔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 本案索赔时效将于2021年4月11日届满 , 提醒受损投资者切勿错过索赔时效 。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详细联系方式 。
公开资料显示 , 截至2020年3月31日 , 中毅达公司股东总户数69536户 。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 , 不代表华夏时报立场 。 厉健律师 , 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 , 2003年至今 , 代理投资者起诉6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 。 )
厉健团队索赔热线:13806513406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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