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来了!微信和支付宝里的钱要申报么?


中年|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来了!微信和支付宝里的钱要申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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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制度真的要来了!对于创业失败者、“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来说 , 他们将有机会甩掉债务包袱 , 重振旗鼓、东山再起 。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8月27日信息显示 , 昨日下午 , 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 拟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 , 这也是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 。
根据条例 , 在深圳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保连续满三年的人 , 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不抵债的 , 可以依法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 经过三年受到严格行为限制的考察期 , 就可以免除剩余债务 。
需要注意的是 , 该项制度只针对“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 , 滥用个人破产制度的 , 不仅不能免除债务 , 还要被追究刑责 。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认为 , 这对创业者而言是利好 , 过去试错成本大 , 一旦创业失败 , 很容易陷入财务困顿局面而无法自拔 。 深圳个人破产条例 , 有效缓解了创业者的后顾之忧 。
对金融机构而言 , 也是一种债务解决方案 。 肖飒表示 , 一旦存在个人破产制度 , 债务人在经济上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 金融机构也可以做长远打算 , 减少形成金融犯罪案件 。
她也赞同个人破产制度在全国铺开 , 认为这样的制度安排将促进创新创业 , 给中小创业者更多生存的机会 。
问题一:什么样的债务人能申请破产?
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 , 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 , 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 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或者和解 。
如果是违法经营或者过度消费导致不能清偿债务的 , 不能适用本条例 。
条例还明确了不予受理与驳回申请的情形 , 比如 , 申请人基于转移财产、恶意逃避债务、损害他人信誉等不正当目的申请破产;申请人有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证据等妨害破产程序行为的 。
问题二:什么情况下债权人能申请债务人破产?
深圳经济特区试行个人破产制度 , 赋予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权利 , 并通过对持有债权数额加以限定的方式 , 避免破产程序被滥用 。
条例规定 , 单独或者共同对债务人持有五十万元以上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
问题三:如何避免成为恶意逃避债务者的“避风港”?
条例的有关说明显示 , 救济是个人破产制度最本质的意义和属性 。 个人破产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 是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了一种可期待、可信赖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