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保险|人保健康总公司被罚22万: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9月2日 ,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银保监局发布2020年第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涉及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总公司”)和总公司核保管理岗员工路旭、姚影丽 。
经查 , 人保健康总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 , 人保健康总公司在微信平台销售的部分学平险业务(均为短期个人健康险业务) , 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情形 。 具体包括:“学生综合保障计划保险计划”A4款、B3款产品组合中 , 附加幸福守护学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的幼儿园学生、中小学生和大学生 , 以及附加幸福守护学生住院医疗保险的幼儿园学生、中小学生的实际费率高于基准费率的30%;“学生综合保障计划保险计划”B2款产品组合中 , 附加幸福守护学生住院医疗保险的幼儿园学生、中小学生和大学生的费率低于基准费率的30% 。 累计保费收入15.3万元 , 保单2584件 。
对于以上行为 , 山西银保监局对人保健康总公司责令改正 , 罚款20万元;对公司核保管理岗路旭、姚影丽分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
以下为处罚书原文:

和讯保险|人保健康总公司被罚22万: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本文插图
山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晋银保监罚决字〔2020〕18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汇园11号楼丰汇时代大厦
主要负责人:华山
被处罚个人:
1. 路旭
住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
职务:人保健康总公司核保管理岗员工
2. 姚影丽
住址:吉林省农安县
职务:人保健康总公司核保管理岗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 , 我局对人保健康总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 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经查 , 人保健康总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 , 人保健康总公司在微信平台销售的部分学平险业务(均为短期个人健康险业务) , 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情形 。 具体包括:“学生综合保障计划保险计划”A4款、B3款产品组合中 , 附加幸福守护学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的幼儿园学生、中小学生和大学生 , 以及附加幸福守护学生住院医疗保险的幼儿园学生、中小学生的实际费率高于基准费率的30%;“学生综合保障计划保险计划”B2款产品组合中 , 附加幸福守护学生住院医疗保险的幼儿园学生、中小学生和大学生的费率低于基准费率的30% 。 累计保费收入15.3万元 , 保单2584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