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民政部:设置12349为儿童救助保护统一热线号码( 二 )


建立儿童救助保护部门协作机制。依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领导协调机制,建立儿童救助保护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涉及其他部门的热线个案转介和处理。
建立健全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受理、运营、团队管理、应急处置、经费支持等相应制度标准,为热线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此外,通知就试点工作提出5点要求:
——高度重视、有序推进。各试点地区省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儿童福利工作决策部署、有效维护各类特殊困难儿童群体权益的重要举措来抓,深入贯彻以儿童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效借助热线平台切实加强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承担试点任务的民政部门要采取适当形式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争取加强领导和支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加大资金、场所、设施设备、人员队伍等支持力度,为儿童救助保护热线顺利开通和运营创造条件。
——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工作涉及多部门、多领域,需要多方协调、统筹推进。承担试点任务的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领导协调机制作用,积极争取公安、教育、司法、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和组织的支持和配合,打通儿童救助保护全链条、上下游各环节,形成工作闭环。要加强民政部门内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相关志愿者作用,加强与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制度衔接,并科学合理设置12349热线受理方式,统筹协调好儿童救助保护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的关系。
——认真实施、务求实效。要把试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按照《申报通知》的各项要求和进度计划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开展。要坚持“先干后说”的原则,重在打基础、重在业务培训、重在建立机制,坚决防止流于形式、成为形象工程。要切实发挥热线在儿童救助保护中的积极作用,有效履行民政部门兜底监护职责,将热线打造成为民政部门开展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品牌。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宣传力度,尽快完成技术调试、团队组建,及时面向社会公布,并采取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广而告之,使广大群众知晓热线、了解热线、关心热线、使用热线、支持热线,进而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及时面向社会发布热线运营中的典型案例,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