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保局发布最新通知( 二 )


四、推进医保支付政策落实
(一)加强政策宣传 , 合理引导预期 。 各级医保部门要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 , 加强政策宣传 , 让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社会各界充分了解、熟悉知晓、理解掌握相关政策 , 合理引导预期 , 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
(二)逐步健全政策 , 动态调整标准 。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民群众对医药服务需求、医保制度运行和基金收支情况 , 均衡社会各方的利益关系 , 健全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政策 。 根据药品目录、集中采购政策调整、药品品种的增减变化 , 动态调整医保药品支付政策 , 促使支付标准趋于合理 。
(三)尽快更新信息 , 加强使用监管 。 省医保经办服务中心、省医保信息中心要及时更新维护医保药品目录库 。 各级医保经办服务机构要加强药品的使用监测 , 对合理使用国家谈判药品和中选药品、履行购销合同、完成集中采购药品用量的定点医疗机构 , 不因集中采购药品费用下降而降低采购合同年度内总额控制指标 , 并及时通报表扬;对采购结果执行合同期内未正常完成中选药品采购量的医疗机构 , 相应扣减下一年度医保总额控制指标 , 对采购使用中选品种占比明显下降的医疗机构重点督查并及时约谈和通报批评 。
(四)本通知自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 。
来源:青海省医疗保障局网站
编辑:孙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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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宁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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