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追悔莫及!行车不带灭火器,车被烧没了
扬子晚报网10月5日讯(通讯员 张雷 采访人员 高峰)10月4日上午,宿淮盐高速淮安方向77公里处,一辆依维柯在熊熊大火中烧为灰烬,驾驶员在一旁懊恼不已,嘴里来回念叨着:“要是有灭火器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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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燃烧起火,冒出滚滚浓烟
4日上午9时许,宿迁交警高速四大队洋河警务站在网上巡查发现,在淮安方向77公里处一辆依维柯停在应急车道内,车头冒着烟雾,车旁四五个人在对过往车辆招手,情况十分危险。
网巡岗迅速指令洋河收费站快处点民警武云龙前往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车辆火势变大,热浪逼人,无法靠近。为了确保后方车辆安全,防止车辆油箱爆炸,民警把人员疏散到护栏外侧,安排专人在起火车辆后方设置警戒区域,提示过往车辆注意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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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将火扑灭后,车辆已成一堆废铁
二十分钟后,在消防人员的合力救援下,大火被扑灭,车也成了一堆废铁。
据驾驶员刘某介绍,自己早上从安徽萧县驾驶皖号牌依维柯(九座)带着五位家人到江苏宝应走亲戚。到了泗阳境内时,刘某突然闻见车内有焦糊味,车头有烟雾冒出,他立即把车停到应急车道内检查车辆情况。
刘某打开车辆引擎盖后发现,是线路引起着火。他随后到车内寻找灭火器未果,慌乱中拦截过往车辆进行求助。
五分钟后,有好心的两位过路司机提供2个灭火器。但此时为时已晚,火势越来越大,刘某只有眼巴巴地看着车辆在大火中被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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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在应急车道内冒烟起火的车辆
现场处置民警武云龙表示,汽车发生火灾后,灭火器是第一消防员。如果当时车内有灭火器,在刚起火的初期阶段就灭火,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七座以上的客车和大型货车必须携带灭火器。
【扬子晚报|追悔莫及!行车不带灭火器,车被烧没了】宿迁高速警察友情提醒,尽管目前我国并没有强制要求私家车配备灭火器,但私家车也应该自备灭火器,防患于未然。根据车的型号、大小,从经济、安全、效率各方面考虑,配备合适的灭火器,对车上人员的安全及车辆大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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