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贱役不贱:支撑清代衙门临时工腰包的“五路财神”( 二 )


地方|贱役不贱:支撑清代衙门临时工腰包的“五路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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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下场鲜有好者”的衙役们,其“官面”上的收入也是很微薄的。2004年的《广东档案》杂志里,曾经刊登过一份清代道光年间开建县的官吏“工资表”。“工资表”显示:县衙的大老爷(“一把手”)的年俸是43两5钱白银(逢闰月多补贴3两),典吏(书办、师爷等高级衙役)的年俸是31两,再加上门子、皂隶、快役、轿夫、禁足、仵作和民壮等各色人等,“领工资”的总共52人,每年工资性支出总计656两白银。根据《大清会典》和清朝军机处文档记载,光绪年间十五年前后,直隶省顺天府、大名府、宣化府的粮价(以玉米、高粱、谷子3种粮食计算),平均每石计银一两四钱六分。清朝的一石相当于现在的156.45斤,换算一两银子就可以购买107斤粮食。按照目前市场行情,价格最高的是谷子,每斤4.5元计算,一两银子大约可以折合人民币481.5元。照这个价格估算,这份“工资表”显示当时开建县全年的财政供养人员的开支是315864元。如果除去“县太爷”的俸禄,其余衙役的总支出是294918.75元,人均年工资约5783元。账算到这里,是不是该感叹当时这些“风光无限”的官爷收入原来如此微薄,还不如现在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金额。一个偌大的县,仅靠52名低薪的公务人员就可以维持运转,当时的老百姓的财政负担原来如此之轻!
地方|贱役不贱:支撑清代衙门临时工腰包的“五路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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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仅仅是错觉,长期以来对旧社会百姓负担过于沉重、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批驳从来没有错过。错在哪里?首先是这些出现在“工资表”上的财政供养人员的数量仅仅是“冰山一角”,还有一个更为庞大的“编外人员”队伍在吸食着老百姓的血汗。清朝顺治年间,朝廷规定各个县衙的衙役名额一般是8到14人。清朝统治的近300年时间里,朝廷也是长期按照这个编制定额来核发官吏的俸禄的。但清初到清末的人口是大量增长的,人口的增长也势必带来各项社会事务和地方政府管理负担的增加。事多就要用“人多”对应解决,为了解决衙役力量不足的问题,各级衙门开始用“托名办公”的方式来招收“临时工”性质的衙役。此风一开,各级衙门的财政供养人员数量如同面粉加了酵母,迅速地“发”了起来。用《清实录》的话来描述,就是“纷纷入署,托名办公”。到了清朝中期,即便在衙役“比较少”的山东省,小一点的县数百人,稍大一点的县衙役数量就轻松过千人。同样是《清实录》记载,道光七年朝廷责令各级衙门清退“临时工”,仅仅直隶就清理出“编外人员”近2.4万人。道光皇帝面对这个数字惊骇不已,并揣测出“他省谅亦不免”——其他的省估计也少不到哪里去,甚至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