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古拉|历史上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一家惨遭灭门,他们是否罪该万死呢

欧洲历史上被处死的国王总计有三位:英王查理一世,法王路易十六,俄皇尼古拉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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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倒霉的当属尼古拉二世,王位丢掉不说,还落得全家死光光!三位国王一个比一个惨,并非因为他们在位期间犯下多少罪孽,而是那些反叛者们想达到的目的不同。例如英国,到今天依然保留着君主立宪制度,革命派当年砍掉查理一世的脑袋,不是为了终结王室制度,而是为了限制他的权力,所以动他一个就行了。法国大革命虽晚于英国,但激进程度无出其右,砍完国王脑袋,再互相砍脑袋,究竟想把国家引向何方,根本没想好。也正因为这种犹豫,让革命派保留了一丝良知,至少装模作样的开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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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由精英发起、企图自上而下改良社会的英国和法国,俄国是名副其实的革命,被压迫数百年的农奴以暴力的形式取代旧贵族,随着而来的必然是对既有权力的清洗和杀戮,加之俄国政治文明低下,其领导与沙皇又有血海深仇,杀人全家也不奇怪。沙皇是否罪该万死呢?旧制度被推翻,必然伴随权力基础和行为准则的迭代,如果不对前任国王或者官员进行审判,革命者就失去了暴动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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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审判规则另当别论,英国给查理一世的罪名是叛国,法国给路易十六的罪名也是叛国,不约而同的定罪方式彰显出审判者的无奈,在“朕即国家”的政治伦理下,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罪名来审判法律的制定者,于是乎将国家与国王对立起来,用全民的力量压过一个人的生命权就成为唯一的办法这种做法具备一定的合理性,从法理上也说得通,尽管你是国王,但权力是祖宗传下来的,不能因你一人而废,你做错了同样有罪。理论上说,任何国家任何时间杀人都应该经过法律的审判,否则权力就沦为掌控者滥杀无辜的工具,但俄国的革命者们明显不把这条金科玉律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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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们看来,沙皇是旧制度的代表,是革命的对象,无数仁人志士因为反对他失去了生命,杀他天经地义,革命就是要把杀人的权力从他手里夺回来。至于法律只是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既然大家一致认为他该死,何必要多此一举,再者说来,白军已经开始反扑,革命形势危急,哪有时间再去讨论这些繁文缛节,公开的审判还容易成为别人挑刺的借口,与其横生枝节,不如快刀斩乱麻,趁着外部势力无暇顾及,一了百了的杀了他,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至于谁下的命令,不难猜测,即便没有人承认,也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托洛茨基在1935年4月9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伊里奇认为不能给敌人留下活的旗帜,特别是在我们今天最困难的时候。伊里奇就是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