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明朝城里富商看上乡下女孩,陷害她未婚夫坐牢,20年后反遭报应( 二 )



女孩|明朝城里富商看上乡下女孩,陷害她未婚夫坐牢,20年后反遭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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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故事,有争议的历史 认为,如果不是那个莫须有的偷盗罪名,那个女子嫁的男人,应该是桂花镇酱酒铺的姜某。而那个孩子,也可能是姜家的后代,而不是高家的儿子,一个厚颜无 耻的城里人,用卑劣的手段,陷害了小镇上一个淳朴无辜之人,然后鸠占鹊巢,取而代之。简直让人难以置信,这世上竟有如此势利小人,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而高某在二十年后,竟然还对儿子大谈其生意经,说生意场上哪有和和气气的,不都是你争我抢,不是烧香拜佛求来的,也不是和和气气换来的,是挣来,抢来的,是人不知鬼不觉,偷来的。
而对于二十年前那件事,高某面对儿子,更是大言不惭道:“对女人,也是跟做生意这样的,你和你娘,就是我用这种方法,想了一个绝妙之计夺过来的。要不然,你和你娘,还在那个桂花镇的酱酒铺里,守着那个破店面,吃苦受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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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孽 ,犹可违 。自作孽 ,不可活 。高某正是应了那句话,在陷害姜某二十年后,自己的寿宴当晚死于非命。事发那晚,那名被高某强夺的女子找来儿子,告诉他,高某不是他父亲,死去的姜某才是他亲生父亲。因为成婚前的一个月,那女子和姜某一起去寺庙烧香,后来在山外那桑园里,两人好上了。她是那年的中秋节之后,才嫁到高家的,次年的清明节前就生了孩子,才整整七个月,根据时间推算,她认为是姜某的孩子。而产婆却说,那孩子出生时瘦小的跟小猫似的,是个早产儿,应是高某的儿子。有争议的历史认为,现代社会提倡和谐民 主,自 由平等,做人要知法守法,坚守道德底线,与人和平共处,多行善举。在生意往来上更要相互合作,互利互惠,和气生财,不搞零和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