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爷|道光年间一桩奇案,世人不禁感叹好一个歹毒的嫂嫂

清末文人雷瑨所著文言合集《清人说荟》中记载一案,颇为离奇,权且将其译成白话文,以供诸公消遣。
清道光丙午二十六年,也就是公元1846年。某日清晨,宛平县衙有人击鼓,太爷随之升堂,一伙乡民簇拥一对男女涌入公堂。无干人等退外旁听,只留那对男女跪在公堂之上。
太爷一看,两人很是狼狈,那个男子约莫二十来岁,生得五大三粗,衣服几乎扯碎,光腿赤足,脸上有伤,发辫散乱,身上满是血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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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那女子,花容失色,银簪歪斜,身上衣服也被扯破,用炕单遮住露肉处,权当遮羞。太爷问询两人究竟何人,又是什么关系,身上伤痕如何来得,衣衫为何又是如此褴褛?
那女子先是大哭,求太爷为自己申冤做主,接着指着那男子怒骂,骂他寡廉鲜耻,平日看似老实,实则居心叵测,竟打起嫂嫂的主意,想要强行无礼不说,还怒杀其兄。若不是邻居来得及时,自己非被这人面兽心的畜生糟蹋不可。
太爷一听,这莫非是一桩风月杀人案不成?忙让那女子止住哭声,将经过原原本本叙述出来,若真是有冤,太爷定然为她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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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子说自己乃宛平本地人士,名叫崔玉彩,年二十三岁,前些年嫁给贩卖牲口的贩子张鑫淼为妻,婚后二人和睦,只是自己肚子不争气,没有为夫家生下一儿半女。旁边跪的男子是她小叔子张鑫森,务农为生,如今还未娶妻,是个闲汉光棍。
公婆死后,留下小院两套。她与丈夫住东边,小叔子住西边,两套院子只有一墙相隔。自己身为他的嫂子,将他视为亲弟,每次做了好吃的,都要给他送些过去。
都说老嫂比母,小叔子是儿,自己对他不薄,谁料这畜生外君子内小人,竟打起嫂子主意,时常趁着哥哥外出贩牲口之际对自己言语调戏。自己怕丈夫知道弟弟如此混账而跟他打闹,因此将委屈咽进肚子里,一直没有将此事对丈夫吐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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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知这畜生变本加厉,就在昨晚,他见哥哥没有回家,竟只穿小褂短裤、手持一口大刀跑到自己院中,以刀相逼要对自己强行无礼。自己畏惧他手中刀,却又不愿被这畜生玷污,求他看在叔嫂情分上放过自己。
就在此际,丈夫从外而归,见弟弟对嫂嫂无礼,不由大怒,想要过来打他。不想丈夫在外喝了酒,不是其对手,被他一刀砍死。自己见丈夫死了,也便不想活了,于是跟这畜生撕扯打斗,这才将他衣服撕烂、抓出伤痕。幸遇邻居听到自己哭喊来得及时,自己才幸免于难。这便是以往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