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石久|中央红军参加长征的32位女红军(三)

曾玉,湖南宜章人又有说原郴县坳上乡苏木头村人(今苏仙区坳上镇)。1912年出生在一个贫困的教师家庭。4岁丧母,7岁丧父,由姑母曾广玉抚养,12岁做童养媳。她的丈夫李石久是一位知书达礼,追求进步的热血青年。曾玉在丈夫的帮助下,自学了《三字经》《女儿经》等书籍,能写简短的信件。1928年,朱德、陈毅领导湘南起义,16岁的曾玉同丈夫一起参加工农革命军第七师。曾玉分配到独立团女子连,李石久在师部当文书。从此,曾玉在革命的道路上坚定前行,先后担任通讯员、救护队队长、红一方面军一军团独立师二团团长、红五军团三十四师一团团长、山东军区独立师副师长等职,迅速成长为一名坚强、勇敢、机智的女红军战士。她丈夫李石久去三团协助蒙九龄工作,后李石久在资兴壮烈牺牲。后来,大姐们撮合她与红四军教导队副队长周子昆成亲。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从瑞金出发时,因怀有身孕,被留在苏区坚持斗争,但她随后又追上部队,在长征途中产子。1935年6月,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后,曾玉随中央红军先期到达陕北。在陕北边区委员会的帮助下举办培训妇女骨干学习班,编写了《红军的性质与任务》《抗日三字令》《民众是战争胜利之本》等课本材料,并亲自登台讲演。半年中培训了上千名女干部,在各县区乡建立妇救会组织3百多个,掀起了参军、参战支前的群众热潮。1938年到新四军工作。1939年冬,她扮成富家小姐,前往济南接任调任山东军区独立师副师长途中,被捕并被叛徒认出,于1940年2月英勇就义。朱德总司令亲笔题下“中华女士豪杰”六个大字来悼念曾玉。(网上说:“皖南事变“前夕,她在送孩子回湖南郴州,据说在返回新四军部队的途中失踪,下落不明。)

李石久|中央红军参加长征的32位女红军(三)
文章插图
未找到曾玉照片:1937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与长征到达陕北的部分同志合影并题字。一排左起:梁军、谭冠三、谭政、滕代远、肖克、林彪、毛泽东、高自力、何长工、曾玉、欧阳毅;二排左起:胡友才、孙开楚、谢翰文、江华、朱良才、吴溉之、李寿轩、刘先胜、张际春、李克如、韩伟、龙开富、谭希林、刘型、陈伯钧、张令彬;三排左起:徐日文、曹里怀

李石久|中央红军参加长征的32位女红军(三)
文章插图
曾玉(合影中截取)
谢飞,原名谢琼香,人称“阿香”。海南文昌人。1913年1月28日生。192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8月转为中共党员。1929年初,到新加坡、马来西亚中共南洋临时委员会工作。1932年初回国。1934年春进入中央苏区,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政治保卫局工作,同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从瑞金出发。长征中,随干部休养连行动。1935年12月在瓦窑堡与刘少奇结婚,遂改名谢飞。抗日战争时期,在延安中央党校和马列学院学习两年,1939年先后到鄂豫皖区党委、皖南新四军军部工作。1940年与刘少奇离婚。抗战后期,担任中共余(姚)上(虞)县委书记兼独立营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共中央华东局工作,任华东妇联常委兼组织部部长,后任华北革命大学三部副主任。建国后,任中国人民大学专修科主任,1952年考取该校法律系研究生,毕业后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文革”中,被关押坐牢6年。落实政策后任中央政法干校(后改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是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咨询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和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