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吐蕃王朝的妇女地位问题( 六 )


吐蕃|吐蕃王朝的妇女地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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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赤玛伦一生,两次挺身而出辅助幼主,掌控吐蕃政令二十余年,凭一己之力将吐蕃王室悉卜野从悬崖边拉回。如果说松赞干布的妹妹远离政治决策核心,对朝政的取舍没多少影响力的话,赤玛伦可是在吐蕃王室最暗弱的时期,纵横捭阖于各大政治势力之间,算得上影响吐蕃政局的关键性人物了。其实,我还搜罗了另外两个吐蕃时期王后干政的例子。但文章实在是太长了,全文一万七千多字,实在不适合在手机端阅读,我们另开一篇来细细讲述。下面,以我个人对西藏的理解,解释一下吐蕃王朝女子地位高的原因:第一点,吐蕃王室太后地位普遍偏高,源于王室的政治需要;纵观吐蕃王朝,历代赞普大多英年早逝,有的干脆就是被刺杀的。这导致新任赞普大多少年践祚,无力独自处理朝政,这时母后无疑是最稳妥的依靠。因此,母后参政的记载屡见不鲜。
吐蕃|吐蕃王朝的妇女地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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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吐蕃王朝有一个痼疾始终未能解决,即地方豪门势力过大的问题。而王后本身就是政治性婚姻的产物,其家族自然是吐蕃王室可以依仗的势力。所以,在赤玛伦最危急的时刻,她也是借助的其娘家没庐氏的影响力,这也成了吐蕃外戚参政的发端。第二点,从传统上看,青藏高原地区女性的地位本就比较高;在两唐书所记载的东女国(今四川西北的大小金川地区),完全是母系氏族社会的特征,以女子为王,子从母姓,男子只负责对外征战,社会地位较低。自古以来,人们把墨尔多神山周围居住的部族称为“嘉莫查瓦绒”,“嘉莫”是指女王,“查瓦绒”是指河谷,合起来即表示“女王的河谷”。
吐蕃|吐蕃王朝的妇女地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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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谷”的嘉绒藏族而今天从昌都到拉萨,雅鲁藏布江以的苏毗故地,同样也是以女性为王,母系社会体制。这些传统的风俗,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吐蕃王朝的社会结构,导致当时女性地位较高。第三、苯教对生殖的崇拜,造成了女子地位比较高;苯教长期以来都吐蕃信仰的主体,有着极其巨大的影响力,并成为了吐蕃人生活习俗的一部分。作为一种自然崇拜的宗教,苯教有着许多崇尚生殖繁衍的仪式。而女性则是生产繁殖的象征,因此在本教的信仰中,女性扮演着重要的地位。例如,藏族很多地方神祗都是女性形象。这种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也有可能影响了吐蕃社会中的妇女地位。第四,女性有可能掌控着家庭经济的支配权;在藏区,妇女负责了大部分的生产性工作。这种情况,不管是在农区还是牧区都广泛存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协调和梳理也围绕女性来完成。同时,女性在家产的继承方面也拥有和男子同样的地位。若家庭中没有生下男丁,则女儿可以用招婿的方式进行家族的传续,并可以继承相应的家产。而入赘的女婿则必须灌上女方的族姓落户于女家,成为女家的一个家庭成员。第五,藏族社会中舅舅的地位颇高;在吐蕃政权的结构中,身为外戚的娘舅地位颇高。在吐蕃的法律中,曾有一部列出了“伤人性命的赔偿规则”,其中赞普舅氏位列赔偿的第一等,由此可见,外戚的社会地位之高。这似乎可以隐隐映射出吐蕃社会生活中,娘家人是一个颇为重要的组成单元,也可以看出女子在家庭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