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寸寸山河寸寸金:孔雀王朝何以通过土地纽带,实现“全民控制”?(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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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印度王室公社占有土地的公私之分根据社会形态的不同来区分公社比如,在孔雀帝国时期的印度基层社会就存在着氏族公社以及农村公社,这是两种不同社会形态的公社,一个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原始社会阶段,而后一种则是更加强调地域联系和互动关系的新型公社。氏族公社农村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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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种类不同,义务和权力也大不相同而农村公社则广泛分布在印度的基层社会,在生产资料占有的规定上,每个公社明确规定,像山川、森林、道路都属于公社成员所有,并且也有义务尽全力维护。此外,每个家庭都有自己依法被授予的一块土地,但是每年都要向国家一级公社缴纳相应的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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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印度土地买卖制度的规定印度政局混乱,土地买卖并未形成相关条文体系土地买卖有严格限制,尽量"肥水不流外人田"在早期佛教的相关文献记载中,有一关于佛教信徒花费了大量的金钱用于购买一个花园,然后将花园捐献给佛教寺院,以此来显示自己的虔诚。花园虽然不是耕地,但是从实质上来说它属于土地资料,因此这应当算一项土地私相买卖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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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某个村民由于生计所迫或者想要从事其它行业,那么他就有可能需要变卖自己的土地来获得一些基本财物。整个土地变卖的过程大体是这样:村民要先去公社长老那里进行相关的信息登记,尤其是要将土地的面积、形状、位置以及相关的证明提交给长老,以此来表示自己想要变卖土地的决心。另外,就是要通过这些材料证明这块土地的确属于出卖者所有,不会出现日后的民事纠纷。在购买土地的对象范围上也是按照一定的顺序来进行的,比如出卖土地人的亲戚率先具有购买权,如果他们出资购买,那么土地就算交易成功,如果他们没有购买,那么购买权将会转移到出卖者的邻居、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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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控制的奴隶评价古印度的社会经济制度中的核心部分—土地制度,在孔雀帝国时期做出了一个总结性的规定。这种规定包括土地的占有形式分为国有和私有、土地的占有者分为国王、贵族和官员、公社成员,从高层到基层,在孔雀帝国时期基本上都已经安排到位了。在公社所占有土地当中,我们可以发现首先以为当时印度各地区由于受到中央王朝的影响和重视程度不同,逐渐出现了政治与经济发展极为失调的状态。因此,在公社的发展阶段中也出现了参差不齐的现象,氏族公社与农村公社完全就是两个时代的社会形态。从当时公社关于土地买卖的繁琐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中央对于地方的影响很强,并且这种土地制度具有非常浓厚的封闭性。参考文献:《政事论》喜欢的小朋友一定要多多说说自己的意见,我们一起来讨论,分享自己的观点,说的不对的也要指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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