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什么法兰克王国的三分即灭亡,而我国的三国鼎立依然大一统

导读:法兰克王国与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在很多方面存在这不同,这种差别决定了法兰克王国的灭亡。其一、法兰克王国的分封制以及分封退出机制的异常,为王国灭亡埋下了隐患;其二、法兰克王国帝王驾崩后诸子平分国土的传统堪称坑爹,几乎是自杀式的自行推行“推恩令”的方式主动灭亡了庞大的法兰克王国。而华夏王朝从秦朝开始大一统就已经成为了共识,并且在西汉分封造成七国之乱后大一统意识得到了强化。也就是说东汉后虽然出现了魏蜀吴三国并立的局面,但是每一个政权都把完成大一统作为己任。而不是都满足暂时的地盘,在这种思想支配下最终由西晋再次完成了统一。
我国|为什么法兰克王国的三分即灭亡,而我国的三国鼎立依然大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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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看法兰克亡国的根源:畸形的分封制和坑爹的国土均分制。法兰克王国的分封制因为短周期的退出机制似乎保证了王国的利益,但是封地世袭化彻底让分封的诸侯成为法兰克分裂的隐患。除此之外法兰克国王去世王子平分疆土的传统,彻底让庞大的法兰克王国土崩瓦解。相对东汉末年的三国鼎立的局势来说,法兰克缺乏大一统的格局和传统。而三国鼎立的魏蜀吴来说,在坚持各自法统的基础上都把再次大一统作为自己的根本使命。畸形的分封制曾经让法兰克保持了强大,但是退出机制破产导致分封领地世袭化为法兰克分裂灭亡埋下了隐患面积涵盖西欧、中欧、南欧乃至部分东欧的法兰克王国,即便放到现代社会也是欧洲第一大国。在社会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的古代欧洲维持如此庞大的帝国是非常不容易的,除了帝国强大的国力外通过采邑分封制提升帝国的凝聚力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所谓加洛林王朝时代的采邑制也是分封制的一种,采邑制有力的保证了帝国可以强有力的统治庞大的区域。所谓采邑制也是国王向功臣分封土地但是保留了严格的退出机制,无论是分封还是退出机制都和我国古代实行的分封制有很大差异。先说采邑制的分封方式,被册封的大臣可以把封地再次分封。这样的形式和我国周朝时代的分封模式类似,但是周王是所有分封的共主这是前提;而法兰克封臣的再次分封的下属就和法拉克国王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了。造成的结果就是:封君的封君不是我的封君,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也就是说分封的对象也有义务向上级缴纳赋税和出兵,但是对于法兰克国王对于所有诸侯的控制力度大大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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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邑制的退出机制也很有意思,分封不是世袭的还可以收回。也就是说在分封有效期内主动分封的封君或者是接受分封的封臣,有任何一个人去世封地(采邑)就会收回。也就是说相对周王朝来说,法兰克的分封机制是弹性的。这种退出机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帝国直辖领土的不断下降以及诸侯的做大,但是这需要帝国强盛这个前提在。或者说帝国有足够的利益或者威慑力。很显然随着帝国走向下坡路,早就不甘心交出封地的封臣逐渐把封地变为世袭制。这是恶性循环的开始,帝国越来越弱,为帝国走向分裂埋下了伏笔。缺乏大一统的格局和传统,坚持父死子继且平分国土的传统简直就是败家行为;它不灭亡谁灭亡法兰克王国的建立者人出自日耳曼人,由于文明形成周期和文化传承一直没有形成稳定的疆域和大一统概念。基本上是通过武力拓展帝国疆域,通过分封维系和坚固自己的统治,通过教皇分封来获得更加合法的地位。虽然法兰克王国也是封建制的君主专制政体,但是历经三百多年墨洛温王朝和加洛林王朝两个王朝始终没有形成大一统的概念。也就是说王朝没能持续传承、版图没能持续固定,更重要的是坑爹的父死子继且平分国土的传统。我国从周朝开始逐渐养成了以接受华夏文化、融入华夏为代表的文化传承,在这个基础上即便是分封也形成了天子共主的核心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