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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是否符合《上市审核规则》第 23 条”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 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的规定?
回复内容很多 , 不摘录了 。
由于采用红筹架构上市的公司是适用境外法律 , 不是适用我国法律 , 与普通公司上市有所不同 , 只是作为特殊类型存在 。
二、采用VIE架构上市
采用红筹架构上市的企业不一定都需要搭建VIE架构 , 只有属于限制外资进入的行业才需要搭建VIE架构 , 不限外资进入的行业不需要VIE架构 。
2.1 VIE架构的原理
新浪是国内第一家采用VIE架构的公司 , 1999年新浪筹划海外上市 , 而当时的规定是外商不能在国内提供网络信息服务(ICP) , 但可以提供技术服务 。
去境外上市意味着外国人或公司会成为股东 , 公司也会变成有外资成份 , 就会违反限制外资进入的规定 。为了规避限制外资的规定而发明了VIE架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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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所示 , 为了规避限制外资持股的问题 , 在国内成立A和B两家公司 。
A公司是纯内资公司 , 经营公司的正常业务 , 就是限制外资进入的业务 。股东通常是境内的创始人(自然人) , 但阿里巴巴的内资公司股东已改为企业 。
B公司是外资企业 , 经营不限制外资进入的技术类业务 , B公司的股东通常是香港公司 , 最上层是开曼公司 , 开曼公司体现公司的真正股权结构 。
真正的股东在B公司持股 , 但公司的主要业务却通过A公司运作 , 公司的价值都在A公司 。
就是股东把钱投到B公司 , 但收入却来源于A公司 ,B公司相当于是个空壳公司 。
各股东都在B空壳公司持股 , 没有在真正有价值的A公司持股 , 这样是很危险的 。为了保护B公司股东的利益 , 就由B公司和A公司签一系列协议 , 约定把B公司股东投入的钱放到A公司使用 , 同时把A公司的收入转移到B公司 , 这样来保护A公司的利益可以归属B公司股东 。
股权道注:实际中 , 有的公司是部分业务属于限制外资的 , 部分业务不属于限制外资的范围 , 这种情况下B公司是有部分实体业务的 , 不完全是空壳公司 。
2.2 VIE架构的风险
VIE架构的操作类似于股权代持 , 只是签了一系列复杂协议后 , 对被代持的股东有更多的保护而已 。但无论协议有多完善 , 代持都是有风险的:
风险之一 , 比如当年马云偷支付宝的纷争 , 就是A公司的股东不遵守与B公司签的协议 , 私下把A公司独立出来脱离B公司的控制 , B公司的股东就只拿到空壳了 。
风险之二 , VIE架构的实质是规避限制外资进入的规定 , 就是通过协议规避监管 。
有知名大咖说 , 既然VIE架构可以上市 , 为什么不承认VIE架构的合法性呢?
他这是不了解VIE架构的本质 , 一些人可能以为采用VIE架构才高大尚 , 才潮……
【股票行情|小米生态链九号公司,科创板上市创2项记录,涉4项特殊规则】搭建VIE架构 , 是因为某些行业不允许外商投资 , 为了规避对外资进入的限制而搭建 。对于芯片等不限制外资进入的行业是不需要搭建VIE架构的 , 直接让外资在国内公司持股就可以 , 比如比特大陆就不需要搭建VIE架构 。
允许VIE架构上市已经不符合正常的法理逻辑了 , 正常的逻辑应该是 , 既然允许规避为什么不直接取消外资限制呢?这样就不需要搭建VIE架构了 , 而不是承认VIE架构的合法性 。
关于采用VIE架构上市的问题 , 国务院国办发〔2018〕21号说 , 对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试点企业 , 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区分不同情况 , 依法审慎处理 。
承认VIE架构合法是不可能的 , 但减少限制外资进入的行业是有可能的 , 现在限制外资进入的行业已经越来越少了 , 就是需要采用VIE架构的行业越来越少了 。
稿源:(股权道)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hn1103c40N2020.html
标题:股票行情|小米生态链九号公司,科创板上市创2项记录,涉4项特殊规则(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