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干货分享 | 试点过半的DRG付费,运行的怎么样了?( 三 )


2.已进入模拟运行阶段的城市:关注模拟情况 , 及时反馈调整 。 要关注上线运行后的效果和各方反馈 , 建立问题快速反应机制 , 实时组织部分分组权重谈判 , 合理调整DRG付费方案 , 完善DRG付费结算、监督、考核体系 , 做好实际付费准备 。
3.已实际付费的城市:做好本地版和国家版分组的转换 。 国家试点前已启动DRG付费改革的 , 要重点关注本地化分组版本向国家版本的转换工作是否及时完成 , 并对分组切换前后支付标准的差异进行对比分析 , 做好稳妥衔接 。
4.已具备条件但还未进入模拟运行的城市:不断完善 , 做好准备 。 要以形成DRG付费流程闭环为过渡基准 , 进一步完善系统运行的病案归档、数据上传、数据质控等关键环节 , 重点抓实各环节之间的有效串联 , 做好模拟运行准备 。
DRG付费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 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 同时进一步提升医保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 按照DRG付费试点工作方案 , 明年我国将进入实质性付费阶段 , 虽然今年受到疫情影响 , 部分试点城市的工作进度有所推迟 , 但整体来看DRG付费试点工作仍在预期范围内稳步推进 , 将能够为我国医疗保障事业的“十四五”开一个好局 。
延伸阅读:
30个试点城市是: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临汾市、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吉林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上海市、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金华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南平市、江西省上饶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安阳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湘潭市、广东省佛山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海南省儋州市、重庆市、四川省攀枝花市、贵州省六盘水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庆阳市、青海省西宁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指定乌鲁木齐市为试点城市 。
这30个城市涵盖了4个直辖市和26个地级市 。 从地理位置来看 , 除西藏外 , 各省份均有1市为试点 , 覆盖全国;从行政级别来看 , 有省级城市、副省级城市以及普通地市;从经济水平来看 , 既有发达地区 , 也有中等和欠发达地区 。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 , 试点城市的申报条件有5项:
一是试点城市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 , 有较强的参与DRGs付费方式改革意愿或已开展按DRGs付费工作;医保行政部门有能力承担国家试点任务 , 牵头制定本地配套政策 , 并统筹推进试点;医保经办管理机构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 。
二是试点城市医保信息系统具有相对统一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耗材编码;能够提供近三年的完整、规范、标准化医保结算数据;具备安装DRGs分组器的硬件网络环境和运维能力 , 支持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DRGs分组器互联互通 , 保证数据传输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
三是试点城市至少有3家以上的医疗机构具备开展按DRGs付费试点的条件 。 试点医疗机构医院领导层和医护人员有较强的改革主动性 , 并能准确把握改革内涵;诊疗流程基本规范 , 具有较强的病案编码人员队伍及健全的病案管理制度;可以提供分组必须的近三年的完整、规范、标准化的医疗相关数据;具备对HIS系统接口进行改造的能力 , 与医保经办系统及分组器实现数据互传 。
四是试点城市医保部门与本地卫生健康、财政等有关部门 , 以及区域内试点医院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 已经建立常态化的协商沟通机制 。
五是试点城市医保基金运行平稳 , 有一定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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