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厦大教师情侣被共享汽车撞亡 23岁肇事司机被判4年,死者家属提抗诉申请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 2019年9月7日17时38分 , 一辆突然冲入人行道的共享汽车将一对厦门大学的教师情侣双双撞亡 。 (此前报道:《厦大教师情侣被共享汽车撞倒身亡 肇事司机是新手 , 平台方无责?》)
警方调查后发现 , 事发时 , 23岁的肇事男子胡某荧领取驾照不足5个月 , 未在车后粘贴实习标志 , 负全责 。 肇事车辆所属的“摩范出行” , 为华夏出行有限公司旗下品牌 , 事发时该公司没有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 车辆本身没有租赁证 , 在厦门系非营运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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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厦大教师情侣被共享汽车撞亡 23岁肇事司机被判4年,死者家属提抗诉申请】▲事故现场
2020年11月9日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司机胡某荧交通肇事罪 ,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对于一审结果 , 死者李健与赵榕榕双方父母均不服 , 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
订婚情侣回家路上被撞身亡
肇事司机有自首情节一审获刑四年
“自从女儿去世 , 我们就跌进了深渊 , 太痛了 。 ”那一场车祸碾碎了两个家庭 , 四位老人陷入巨大的痛苦中 。
赵榕榕的母亲介绍称 , 女儿和李健是厦门大学研究生时期的同学 , 相恋四年 , 事故发生前 , 两人刚订婚 , 双方家庭正在筹备给这对年轻人购买婚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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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故中身亡的年轻情侣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 李健是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教师 , 赵榕榕是厦大嘉庚学院教师 。 事发当日 , 二人前往厦门红点设计博物馆观展 , 之后步行回家 。 行至元翔货运站一号入口附近时 , 一辆车身印有“摩范出行”标识的小型轿车冲上人行道 , 将李健与赵榕榕撞倒在地 。 事故致李健当场死亡 , 赵榕榕重伤 , 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
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湖里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 , 肇事男子胡某荧23岁 , 事发时取得驾照不足5个月 , 未张贴实习标志 。 当日 , 胡某荧左手扶住方向盘驾驶车辆 , 因操作不当 , 致车辆失控 , 冲入人行道 , 以致事故发生 。 在此事故中 , 李健、赵榕榕无责任 , 胡某荧负全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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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部分)
据赵榕榕母亲提供的厦门理工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 , 肇事车辆行驶过程中 , 在朝着李健与赵榕榕方向驶去时 , 车辆加速 , 鉴定意见书计算出的车速从59.2km/h增至66.3km/h , 到事发点的车速为71.9km/h 。
2020年11月9日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司机胡某荧交通肇事罪 ,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根据赵榕榕母亲提供的判决书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看到 , 法院认为胡某荧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造成二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 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 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 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 但同时法院认为 , 胡某荧犯罪后主动投案 , 如实供诉 , 有自首情节 , 从轻处罚 。 其家属代为赔偿二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判决书显示胡某荧家属支付赵榕榕医药费7万余元 , 支付赵榕榕家属食宿费2.4万元 , 支付李健家属事故处理费2.4万元) , 亦可酌情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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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部分)
李健与赵榕榕双方父母不服判决 , 已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抗诉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