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湖南慈利姐妹为父追凶25年,杀人嫌犯及其姐明日同堂受审( 二 )
1977年12月出生的张登攀 , ‘洗白’的身份变成了1984年出生的“张鑫” , 这个身份是他花1000元买来的 。
张登攀落网后供述 , 其在小姨鲁明英家中躲了10多天后 , 就被张元春接到广东 。 前几年和张元春同吃同住 。 “早几年 , 我一直问我姐姐要钱 。 后来 , 我进厂打工有了积蓄 , 没找她要钱了 。 2010年 , 我买房时 , 她还借了我5万元 , 给了我5000元 。 ”
张登攀称 , 2007年左右 , 他通过张元春再次联系上湖南宁乡的小姨鲁明英 , 想让她帮忙办个户口 。 2008年 , 鲁明英回话“管得不严 , 可以办 。 ”此后 , 张元春来到宁乡给了鲁明英1000元 。
拿到“张鑫”的合法身份证后 , 张登攀回到广东云浮 。 同年 , 以“张鑫”的身份登记结婚并生子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获得的案卷材料显示 , 针对张登攀在湖南宁乡成功办理“张鑫”身份证一事 , 2019年 , 张阿丽和张阿琴姐妹举报宁乡市公安局户籍民警滥用职权 。 随后 , 宁乡市相关部门分别给予几名涉事民警和派出所所长党内警告、诫勉谈话等处分 。
文章插图
▲起诉书称 , 检方将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张登攀刑责 , 以窝藏罪追究张登攀姐姐张元春刑责 。 图片来源/家属供图
25年的艰辛追凶路 , 93万元的赔偿金
张阿琴姐妹的代理律师、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向上游新闻采访人员介绍 , 张登攀作案时年满16周岁 , 未满18周岁 , 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 , 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 但张登攀犯案后更改户籍信息、潜逃多年 , 无悔罪之心 , 希望法院考虑这一从重情节 , 判处其无期徒刑 。
11月16日 , 张阿琴姐妹俩向上游新闻采访人员介绍 , 她们提起了93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 , 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79万余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9万余元 。
张阿丽、张阿琴姐妹说 , 追凶25年 , 凶手落网后又等了一年 , 开庭的日子终于来了 , 相信法律会给她们公平 。 待审判结果下来后 , 她们会把判决书烧给父亲张国恒 , 以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 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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